水下考古和水下文物保护工作一直是我国文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水下考古工作规程》,这是我国针对水下考古工作制定的首部行业规范。
我国水下考古设施水平位于世界前列
近年来,水下考古和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迅猛,取得了重要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实施,241处水下文物点调查确认,北礁沉船遗址等5处水下文物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山东、福建等省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一期交付使用、二期筹备建设,南海基地落成揭牌,第一艘考古工作船“中国考古01”号投入使用,我国水下考古设施水平进入世界前列。
据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水下考古探测关键技术及海洋出水木质文物保护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成果迭出。“南海Ⅰ号”发掘提取各类遗物18万余件,甲午海战沉舰调查确认致远舰、经远舰、来远舰等,长江口二号古船整体打捞入坞,南海1500米深度调查确认沉船,重大项目亮点频出。
早在1984年,我国就颁布了《田野考古工作规程》。2009年,又对其进行修订,田野考古工作规范逐步完善,这也为水下考古工作规程的制定奠定了基础。2011年,国家文物局委托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编制《水下考古工作规程》。
编制单位完成《规程》文本后,持续组织在10余处水下考古调查项目、3处水下考古发掘项目开展试行工作,并结合西北陆坡一号、二号沉船遗址深海考古等最新技术与成果,不断对文本进行修改、完善。
据了解,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吸收国内外水下考古相关成果和文物管理部门、水下考古机构、专家及一线水下考古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印发稿。
水下考古调查要优先使用非破坏性技术
《规程》共分正文、附录和表格样式三部分内容。正文包括总则、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职责、水下考古调查、水下考古发掘、出水文物现场保护与管理、资料整理、成果发布、资料管理、水下考古安全管理9章。
《规程》以水下考古工作流程为主线,归纳吸收水下考古、海洋考古理论、技术和方法,结合最新的考古技术、数据记录要求,以及田野考古、海洋物探、潜水安全等相关规范成果,明确了水下考古工作不同阶段的原则、目的、内涵和操作要点。在此基础上突出和强调了作业主体权责、出水文物的管理、现场保护和水下考古安全。
《规程》第七条明确了水下考古调查的任务,即寻找、确认和研究水下文物。同时,水下考古调查应坚持无损伤原则和最小干预原则,优先使用非破坏性的技术。它还具体包括前期调查、物探调查、潜水调查等过程。
此外,附录主要介绍了水下考古作业、采集及取样、记录、出水文物现场保护管理、资料整理、潜水安全管理6项工作的技术要点。参考表格样式则列举了水下考古工作中常用的21个表格样式实例。
《规程》重视水下考古作业的安全管理
据介绍,《规程》突出水下考古工作的技术规范,明确了水下考古技术要点、统一数据采集标准、考古记录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同时强调与其他涉海管理部门的工作衔接,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规程》还适应了新时代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强调水下考古中的文物保护原则,坚持水下考古工作服从文物保护的需要,加强出水文物的现场保护。此外,在资料整理、成果发布、资料管理方面,《规程》对水下考古研究、让文物“活起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更加注重推动考古成果的价值发掘与展示利用。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规程》重视水下考古作业的安全管理,有利于提升水下考古工作安全系数,降低作业风险。
作为我国首个指导水下考古业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规程》的制定和推广将在规范水下考古工作、健全考古工作标准体系、加强水下文物保护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于我国考古行业的科学、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文物局表示,印发《规程》,也是引导和督促广大水下考古工作者,秉持科学严谨作风,促进水下考古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