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女老师与两个男学生的畸形爱恋,酿成人间悲剧!

45岁女老师与两个男学生的畸形爱恋,酿成人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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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高中生孟超来到同班同学何林家,用事先准备好的30厘米长刀,将何林杀害。

孟超杀人时刀刀用力,处处致命,狠劲十足,可再怎么也只是个刚成年的学生,作案后,他心乱如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他只得向45岁的“女朋友”王永丽求助。

王永丽是孟超和何林的班主任,1963年出生,毕业于贵州师大中文系,担任班主任15年,先后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校优秀党员和市级优秀班主任。

2006年秋,17岁的孟超转学到王永丽班上,当时,王永丽已离异多年。而孟超3岁时父母离异,他一直跟着父亲生活,从小就缺乏母爱。据其后来交待,初见王永丽时,就被其温暖的笑容和说话时温柔的语调吸引,觉得非常亲切。

一次,孟超因违反课堂纪律被王永丽批评,孟超担心王永丽从此讨厌自己,思虑再三,下自习后,他给王永丽打电话道歉,并保证以后会乖乖听讲。

这次交流拉近了两人间的距离,孟超回忆称:“我们聊天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长,领域越来越广,双方都对彼此产生了好感,我们互相安慰、鼓励、支持,王老师成了我最信任的知己,对她精神上的依赖越来越大。寒假里,我认她做了干妈,这样我们的关系就更进了一步,说话更随意……我从小没有得到母爱,王老师给了我这种感觉。”

2007年3月底,学校组织到外工训。在脱离了学校这个正统的环境后,孟超说,他有种和王老师外出游玩的感觉,内心很激动,便给她发短信说想她,她回短信说“130”,这是当时的网络语言,意思是“也想你”。

看到短信,孟超觉得情感爆发到极点,脑子一片空白。第二天晚上,两人相约在工训基地外的小路上见面,孟超动情之下,主动吻了王永丽的脸。

后来两人不再有单独见面的机会,工训结束后,师生们各自回家。孟超刚到家就接到了王永丽的电话,她边哭边说:“孟超,我喜欢上你了,但是我知道不能、不行、不可以……我该怎么办……”

王永丽的话激发出了孟超强烈的保护欲,他马上赶过去,一进屋就抱住王永丽,任她在自己怀里大哭。

根据孟超的说法,此后一周,他们开始有肌肤之亲,都是在王永丽家里。每周三和周五,他以补课名义去王永丽家。

案发之初,对于二人的关系,王永丽只承认是“朋友,经常会聊天、谈心,家里有事他也来帮一下忙……他曾经说爱我,但我回答说不行。我和孟超在一起时,基本我儿子都在场,我们也做不了什么。”

王永丽儿子比孟超小2岁,在贵阳六中小河分校寄宿。每周六上午下课后,王永丽会驾车带着孟超去接儿子回家,周日下午又一起送儿子上学,晚上两人去王永丽父母家吃饭。

孟超说:“他们家人觉得我挺懂事,都喜欢我,我与王老师感情越来越深,在生活上、思想上、细节上我都尽力照顾她,对她好,逗她开心。”

孟超把父亲给的零花钱买了很多小玩具、发卡、手链等送给王永丽,王永丽也送给他一枚情侣戒指和一条情侣钥匙串,还在家中衣柜里放有一张他的大照片。

孟超说自己和王老师有太多的恋爱细节,一起吃饭、散步、喝咖啡、听情歌、睡觉,和其他情侣没什么区别。

孟超在一篇日记里写道,王永丽对他有过“比永远多一天”的承诺,曾说只有在孟超身上才体验到真正的爱情,遗憾自己早生了几十年,还多次表露出对以后孟超终究会变心、留她一人独守的悲伤。

随着调查深入,两人交往的一些细节被证实,王永丽的口风出现了松动,到警方第四次询问时,她终于承认“与孟超是师生恋”,却又补充道“孟超喜欢我,我不是很喜欢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在二人关系中,表面上王永丽年纪大,处于劣势,实际上,她完全占据着主导地位,反倒是孟超非常被动。因为,孟超年纪小,不谙世事,加之从小缺乏关爱,很容易对王永丽付出全部的感情,对其言听计从。

这从孟超的日记中也能窥见一二。

在2007年4月10日的日记里,他写道:“社会、伦理、道德在逼我挥手……我拼了命也不愿意,我遭到那些人的毒打,头骨被打碎了,牙齿被打掉了,眼睛也被活生生地挖走了……但我不会放弃。”

孟超做好了和世俗眼光长期对抗的准备,却被另一个人打乱了阵脚。

这个人就是本案的死者何林,孟超对律师说:“我们是好兄弟、好朋友,本来我们可以一起考大学的。”

孟超说何林是“第三者”,事实上,按时间先后顺序来讲,他才是插足者。他转学到班上没多久,就听同学们说起何林与王永丽“关系不正常”,比如经常去王永丽办公室,下课后一起从学校后门离开……

何林父亲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老总,家庭条件好,特意在学校后门给他租了间屋子。部分学生反映,曾见到王永丽和孟超一起从屋里出来。

何林的一名好朋友反映,2007年初,何林曾与学校一名女教师去广西漓江游玩,以纪念双方“恋爱一周年”,何林当时没有说这女教师名字,警方综合其他学生的证词,再从时间上分析,极可能就是王永丽。

面对讯问,王永丽默认了和何林的师生恋关系:“我承认他是我男朋友,他也承认我是他女朋友,但我俩从不对外宣扬。这份恋情从2006年3月高一下学期一直保持到现在。”

王永丽手机上两人的聊天短信显示,王永丽对何林也有“比永远多一天”的承诺,作为回应,何林拿出了与孟超相似的责任感,他对王永丽说:“请等我六年,到那时,只有我们俩,我会同你共度美好与幸福,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会用行动证明我的誓言,我爱你,等我。”

而在孟超与王永丽亲近后,两人的感情出现了危机。

一天,王永丽与孟超在街上走被何林看到,他打电话问王永丽在哪,王永丽说在家。事后,何林很愤怒地对好友说:“她竟然骗我!”

何林陷得很深,虽然知道王永丽“出轨”了,却没想潇洒地离开,而是感觉没了王永丽就活不下去。他给王永丽发短信道:“每当我看见你和他在一起时,我是多么心碎,那是撕心裂肺的疼啊!我害怕别人将你从我身边夺走,因为没有你的日子我根本没法活!”

为了牢牢拴住王永丽的心,何林开始和孟超较劲,希望各方面都能比过孟超。8月的一天,何林因为考试成绩没有孟超好,便在王永丽家发脾气,拿起菜刀乱舞乱砍,扬言要杀了王永丽再自杀。

王永丽被何林的样子吓住了,在后来两人的交流中,她写道:“我爱你,可是我好怕现在的你啊……当不满与仇恨挡住眼睛时,一路走来的千般情、万般好不是都荡然无存了吗?”

这一次,何林没有回他。

几天后,孟超与何林在王永丽家狭路相逢。

头天晚上,孟超在王永丽家过夜,这天一早,何林突然用钥匙开门进来,看到他们俩,就说:“对不起,我来错了,打扰你们了!”

王永丽穿着睡衣上前拉他,他甩手走了。

王永丽告诉警方,这次事件对何林刺激很大,他变得更加暴躁,王永丽为此不敢招惹,只能好好地将就着他。

期间,王永丽多次向孟超哭诉,说何林缠她、烦她,逼她远离其他男人,只能和自己在一起,甚至不惜以自杀威胁,一次还掐了王永丽的脖子,指甲把皮肤划伤了。

孟超也知道自己与王永丽好是在何林之后,内心有点过意不去,但当听到王永丽说何林骂他们是奸夫淫妇,还扬言要砍了自己时,火气就上来了。

让孟超感到奇怪的是,王永丽虽说不断受到何林纠缠,却仍然对他很好,有时还在孟超面前维护他,这让孟超产生了强烈的醋意。

两名原本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为了共同的班主任,为了共同的“女友”,变成了敌人。

多名同学证实,案发前的那段时间,这两人都表现得很暴躁:“会砸桌子,踢凳子,冷笑,撕书,撕卷子……”

2007年9月26日,孟超18岁生日。中午,二十多名同学为孟超庆祝生日。

饭后,他对一个他自认为是兄弟的同学悄悄说:“我最近烦,一是因为家庭原因,二是因为何林在外面到处谣传我和班主任有关系,我都一直忍着他。他不要太逼我了,逼我的话我哪天会搞他的。”

下午上课时他们回到教室,何林刚进门,孟超突然从座位上冲上去掐他脖子,被同学拉开。

晚上,孟超来到王永丽家,王永丽送他一件T恤作为生日礼物。

“那晚她对我特别好,说跟我在一起很幸福,她真的好爱我。”孟超说,“后来,她又诉苦说何林发疯般缠着她,不过她的心是属于我的,等何林离开后,我们可以以任何形式在一起。”

第二天中午,孟超在家中接到王永丽电话,哭着说何林去找她,骂她是婊.子,要向全校公布她的丑事。

孟超听了,血气上涌,萌生了杀死何林的念头,遂对王永丽说:“放心吧,我再也不会让他伤害你了!”

挂了电话,孟超一边看电视,一边写下杀害何林的计划,“带手套……进入一刀腹部,做成自杀样”等等。

2007年9月26日17点左右,孟超去了何林家,说要与何林谈谈。坐下后,他让何林帮他倒水,趁何林转身之际,从手提袋里抽出一把30厘米的长刀,冲上前去,左手抓住何林的肩膀,右手持刀刺进其背部。何林试图反抗,孟超再在他胸腹部刺了3刀,随后,何倒地一动不动,孟超愣了三四秒钟,戴上手套把房间翻乱后逃离。

半个小时后,何林母亲前去看望儿子,发现惨案,一边报警一边给班主任打了了电话。

王永丽听闻何林出事,马上打给孟超,在电话里问他:“是不是你动了何林?”孟超说:“没有啊,怎么了?”王永丽也就没再追问。

有同学说,那两天,孟超特别喜欢逮住一群女生讨论何林出事的事情,给别人分析案情,没人会想到他竟然就是凶手。

而王永丽因为何林的被杀显得非常痛心,不时在班上对着何林的桌子发呆。

2007年9月29日下午,王永丽叫孟超陪他去殡仪馆,孟超看到何林尸体,感到恐惧。

这个夜晚,孟超在王永丽家度过。

“我蹲在她床边,想哄她睡觉,她说她很害怕,风把窗子吹动了一下,她就吓得坐起来,好像特别害怕何林的鬼魂。我心里特别难受,就说何林是我杀的,想明天早上去自首。她并不吃惊,而是抱住我流着泪说,你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我不能没有你,你不要这么憨,这个案子破不了的,你真的舍得让我一个人留下吗?”

整个晚上,孟超都在思考要不要去自首。但王永丽对警方说,孟超没跟她提过自首的事。

根据孟超的说法,2007年9月30日早上,王永丽牵着他的手下楼,一起去学校,边走边把班上的钥匙给他,叫他以后负责开门,这把钥匙原来由何林负责保管。

在学校食堂,王永丽多买了一碗粉,放在桌子上,说是给何林的。

上午最后一节课,孟超被叫出去,他回忆:“我看见王永丽和一些警察在一起,她走过来摸了一下我的脸,对我说,没事的,你去吧,不用担心。”

当天,孟超被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呆了近5个月后,孟超把矛头直指王永丽:“我成了一把刀子,借刀杀人的刀子!她曾不止一次把何林比做烫手山芋,结果,借我把他除掉了。她的计划有步骤有条理,一步一步完成。我和何林都是受害者,我很想跪在何林家属面前,表达我的忏悔……假如时光可以倒退,我愿意回到过去,跟他还是好兄弟、好朋友,还像以前一样。”

孟超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永丽对孟超有暗示、教唆行为,她不应只是孟超案的证人,而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应的,孟超的罪责要减轻。

何林的舅舅却说,孟超杀人是有预谋的,手段残忍,应该严惩。

2008年4月23日,法院一审认定,孟超杀人时已是成年人,且没有自首,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对此,死者何林家人认为“判决公正”,孟超父亲则表示“始料不及”,提起上诉。

二审时,孟超的代理律师阐述道:“这样的责任,不应由我的当事人一个人来承担,而应由社会、学校、家长来共同承担,恳请合议庭刀下留人。”

然而,法院认为,孟超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并无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虽系年满18周岁的第二天作案,但尚不足以因此对其从轻处罚。

2008年11月4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孟超的死刑判决。对公众比较关注的王永丽负刑责的说法,专家认为,本案中,从道德层面讲,王永丽的行为实在有损师德,对悲剧的发生也起到了较强的催化作用,然而,从法律层面看,她没有明显的教唆行为,定不了罪。

最终,王永丽被开除,消失在了公众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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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左左zzcc

    这个女老师真的是害人不浅

  • 官柴柴

    这女人真的好无语 老牛吃嫩草吃上瘾了?

  • 辉太狼_Yl

    最该死的就是姓王这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