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潍坊的李女士偶然发现,自家用了半年多的指纹锁不仅用脚、用手肘都能解锁,连猫爪都能识别打开。对此,指纹锁厂家回应称,可能是误操作恢复出厂设置所致,也有可能是电路板有问题。
评论区不少网友吐槽,指纹锁出现质量问题并非个例,使用存在安全隐患,还不如机械锁安心。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作为智慧家居的第一个入口级产品,智能门锁以生物识别、密码识别等技术,破解钥匙丢失、钥匙忘带等困境,备受消费者青睐,市场快速发展。据全国制锁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00年左右,我国智能门锁行业开始发展,2015年我国智能门锁企业约为600家,2022年,中国智能门锁企业的数量已超3000家。然而,智能门锁市场鱼龙混杂,屡次被曝出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的问题。
2022年8月,陕西渭南的业主朱女士发现自家的智能门竟是“摆设”。据其讲述,暂住在她家的同事出门办事,回家却发现手机被偷。朱女士这才注意到,开发商配备的智能门锁只要把入户门的扶手往上扶,门就可以打开,根本无需指纹和密码。因此,她认为智能锁存在明显缺陷,是导致盗窃发生的根本原因。据此,她要求厂家更换智能锁并赔偿财产损失。
今年10月,一则“独居女性被陌生男子试开密码锁,仅差1位就试对密码”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在关心独居女性安全的同时,不少网友对该事件中的电子锁的安保程度提出质疑,认为如果电子锁安全性能达标,在该男子多次尝试密码时就该报警,威慑入侵者。
2021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在11个电商平台抽查了157批次电子锁产品,其中有34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剩余批次的质量不合格率超过34%。在2022年网售电子门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中,又有18批次电子锁不合格,主要是防破坏报警、安全性、锁舌轴向静载荷3个项目不合格。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这种“伪智能”门锁泛滥,实际上是部分智能锁企业为了在市场中生存下来,不惜牺牲用户的利益,用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手段来换取低价,导致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而损害了用户对产品的信任感和使用体验感。此外,缺乏商品的售后服务和完整的服务链条也受到消费者诟病,成为行业痛点。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奇敏律师表示,在智能门锁存在产品瑕疵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要求销售者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义务;智能门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还应予以赔偿。若无法与销售者协商解决,消费者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通过12315投诉或者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她强调,“生产者是产品的最终责任人,应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故销售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
关于产品售后服务,《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娟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部检测中心锁具认证项目主任李红升曾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表示,“智能门锁”在专业领域称为“电子防盗锁”,但何谓“智能”还没有准确的定义。现行有效的标准主要有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1556-2008《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和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374-2019《电子防盗锁》等。其中,GB 21556-2008关于电子防盗锁的要求主要采信了2001年版的GA374标准,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锁具的新发展、新变化,检测中心将牵头开展该标准防盗锁部分的修订工作,预计在锁具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和生物安全等方面会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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