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24】侵占中国领土,划分势力范围

1【P24】侵占中国领土,划分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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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中国领土,划分势力范围  


每一次战争之后,资本-帝国主义列强都迫使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攫取在中国的经济、政治特权,劫掠中国的财富,破坏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1842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把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860年,又通过中英《北京条约》,割去香港岛对岸九龙半岛南端和昂船洲。

1849年,葡萄牙武力强占澳门半岛(葡萄牙人在明末就已经开始用欺诈手段借居澳门)。1887年,胁迫清政府订立《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允许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门”。

俄国利用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机,于1858年胁迫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之签订《瑗珲条约》,割去黑龙江以北60万平方公里领土。1860年,通过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割去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领土。1864年,强迫清政府签订《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去中国西北44万平方公里领土。1881年,通过《改订伊犁条约》和5个勘界议定书,割去中国西北7万多平方公里领土。通过这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俄国共侵占中国领土150多万平方公里。

1895年,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割去中国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

1898年,德国强租山东的胶州湾,把山东划为其势力范围。沙俄强租辽东半岛的旅顺口、大连湾及其附近海面,以长城以北为其势力范围。英国强租山东的威海卫和香港岛对岸的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及附近的岛屿(新界),以长江流域为其势力范围。1899年,法国强租广东的广州湾及其附近水面,把广东、广西、云南作为其势力范围。日本也声明把福建作为其势力范围。

资本-帝国主义列强还运用武力或欺诈手段,霸占中国通商口岸内的土地,设立完全由外国直接控制和统治的租界。1845年,英国租得上海外滩附近837亩土地,设立上海英租界。以后直至1911年,英、法、美、德、日、俄、意、比、奥等国,先后在上海、天津、汉口、广州、福州、重庆等16个城市,设立了30多个租界。租界里的一切都由外国殖民者管理,中国的法律在这里不发生效力,俨然是“国中之国”。租界成了“冒险家的乐园”和侵略中国的据点。

通过侵华战争,帝国主义列强还获得了在中国领土上驻兵的特权。1901年《辛丑条约》规定,外国军队有权在北京使馆区和北京至大沽、山海关一线包括天津、唐山等12处“留兵驻守”。日俄战争后,日本从俄国手中攫得租自中国的旅顺口和大连湾、长春至旅顺口的铁路及其他有关权益,在旅顺设置“关东总督府”,并派兵驻守上述地区及“南满铁路”沿线。这支军队后来被称作“关东军”,成了日本侵略中国的突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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