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结果公示

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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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河南省商务厅对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拟评定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新乡市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驻马店市皇家驿站步行街、上蔡县李斯步行街、永城市牌坊步行街为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

河南省商务厅

关于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评定

结果公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工作要求,打造促进消费升级载体,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示范步行街”认定工作。各地试点步行街历经1-3年的改造提升,试点任务基本完成,经逐级申请、专家评估、省商务厅厅长办公会研究,拟评定开封市书店和马道街步行街、新乡市东方文化商业步行街、驻马店市皇家驿站步行街、上蔡县李斯步行街、永城市牌坊步行街为第二批“河南省示范步行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1月10日前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371-63576833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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