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一名长期在广发银行担任要职的女干部被开除党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寿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对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桂芝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台上讲清廉在台下破法纪,长期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规收受多名下属的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及活动安排,且次数多、时间长、金额大;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利用本人职权,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报销;退休后,未经组织批准,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担任职务并领取薪酬;为掩盖其个人贪占公款,违反财务管理制度,账外以各种名义随意发放奖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职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
对于王桂芝的所作所为,纪检监察部门评价称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可以看到,王桂芝涉嫌犯有三项罪名,而且是既受贿、又行贿,这在同类落马官员中并不多见。
王桂芝是在今年3月被查的,当时,距她退休已经过去了两年半。官方简历显示,王桂芝出生于1960年8月,任职金融系统近40年。她曾历任广发银行郑州分行资金部总经理,总行规划与管理部总经理,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后同时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2011年7月,王桂芝任广发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2013年3月任广发银行副行长,2018年1月任广发银行监事长,2020年8月退休。
值得注意的是,她是在1999年2月获任广发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当时她只有38岁,可谓颇受重用。另外王桂芝在广发银行总行担任高管期间,与该银行已经落马的前董事长王滨的任职时间也有交集。
公开信息显示,王滨曾担任广发银行董事长近三年。2018年12月,其被该行董事会选举为董事长,任职资格于2019年3月15日经银保监会核准,直至2022年1月,王滨被查。除了担任广发银行董事长外,王滨同期还是广发银行上级单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
9月1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滨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王滨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王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辽宁抚顺广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