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1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泽阶、朱祖林投毒一案。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4年左右,被告人朱祖林和彭某某在共同经营和县少林武术馆过程中发生矛盾,彭某某离开武术馆后,重新开设经营和县南北少林武术学校,并带走大部分师生,朱祖林于是对彭某某怀恨在心。1996年8月,被告人付泽阶到彭某某经营的武术学校任教,后因琐事对彭某某产生不满。朱祖林、付泽阶经他人介绍认识后,均表达出对彭某某的不满,为把彭某某的武校搞垮,二人商议使用投毒方式进行报复。1997年6月29日晚,付泽阶窜至武校厨房内,将两包老鼠药投放在食物中。次日早上7时许,武校130余名师生吃过早饭后出现不适症状,其中7名学生死亡。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以投毒罪追究朱祖林、付泽阶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4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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