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程序已正式开启。国内车企该如何应对欧盟反补贴调查?
“根据欧盟反补贴调查规则,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最长不超过13个月,届时欧委会会发布最终裁决结果。”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建伟近日在接受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直接接受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应勇于站出来,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应诉,证明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家喜认为,在法律操作层面上,中国车企要向欧盟提供证据证明的是,企业不存在补贴;即使存在补贴,也没有对欧盟电动汽车产业造成损害;欧盟电动汽车产业没有遭受损害,即使有,也不是由于中国车企补贴出口造成的;且征收反补贴税不符合欧盟共同体利益。
“反补贴调查最终影响的是税率的高低。”中银国际业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贾征指出,企业在被发起调查后,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应诉,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补贴调查时间最长不超过13个月
新京报贝壳财经:什么是“反补贴调查”?
刘建伟:“反补贴”调查是指某一特定商品的进口国反补贴调查主管机关对该进口商品进行的、判定该进口商品是否受到出口国政府或公共机构产品补贴的调查。
一般认为,受到补贴的产品以低于公平水平的价格出口并给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根据WTO规则及各国的反补贴立法,进口国经调查确定进口产品存在补贴且该产品给本国产业造成损害或带来损害威胁时,可对其采取反补贴措施,以纠正补贴导致的不公平价格竞争。
新京报贝壳财经:反补贴调查和反倾销调查有哪些不同?
贾征:WTO在贸易救济框架下,主要有三种模式,一种是反倾销调查,一种是反补贴调查,还有一种是保障措施,涉及反垄断等。这三种模式的侧重点不同,反倾销调查相对常见,而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对少见。
其中,反倾销调查主要关注出口产品是不是以比较低的价格,对当地产业造成了冲击,也就是所谓的“倾销”概念。反补贴调查则主要是看出口国政府对于出口产品是不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给予了补贴。
反倾销调查与反补贴调查的程度、流程都不一样。一般来说,反倾销调查需要欧盟国内相关企业来提起,对应到这个案件中,也就是欧洲的车企提起调查。而反补贴调查从原则上可以由欧盟自主发起。
江家喜:反补贴是调查政府方面给予企业的各种优惠或支持,相对比较容易鉴定,且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是常见的,比较容易查出来、算出来,即使没有欧盟企业协助提供具体资料,欧委会也能比较容易汇集到一些资料。
从难度上看,反倾销调查比反补贴调查更复杂,不仅是查企业账面上有什么,还需要分析生产工艺流程,了解生产流程中各个环节的投入,弄清完全的生产成本结构,并按照每一个投入与成本环节去调查核算生产成本。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调查中,如何认定“补贴”?
贾征:根据此前接手的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案例,一般而言对方比较关注中国企业的五个方面。第一是企业原材料是否受到了政府补贴,是否能以更加便宜的价格收购;第二是企业是否获得了利息比较低的银行贷款;第三是从所得税入手进行补贴;第四是企业在成立时,国家是否无偿或低价提供了土地;最后是有没有直接补贴项目或补贴金额。如果欧盟经过调查,发现中国企业从中获得过收益,就会被认定是补贴。
新京报贝壳财经:欧盟启动的反补贴调查程序可能会持续多久?
刘建伟:根据欧盟反补贴调查规则,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会历时1年,最长不超过13个月,届时欧委会会发布最终裁决结果。
欧盟可以在本案初步裁决后即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根据欧盟反补贴基本条例,欧委会做出反补贴初步裁决的时间不晚于立案后9个月,如果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可在初步公告发布的第二天即开始实施。
根据案件调查的具体情况和复杂程度,欧委会可以决定不做出初步裁决或不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而是在终裁后采取措施。反补贴措施往往以加税的方式实施,即在进口价格的基础上加征一定比例的附加关税。
贾征:无论是反倾销还是反补贴,都具有自己的调查流程。今年10月4日,欧盟公报发布通知称,对产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自主立案,这也意味着调查程序正式开始。
立案之后,欧盟开始做抽样调查,一般欧盟会要求企业在立案后7天内递交抽样调查问卷,提供企业在调查期内将产品出口到欧盟的数量和金额。
在欧盟的调查机关收到抽样问卷之后,会根据抽样问卷中提供的信息来抽取三家左右出口量最大的企业,将他们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进行调查。
一般而言,根据欧盟的进度表,会在2024年7月4日做出初步裁决,届时欧盟会初步宣布是否对中国企业征收反补贴税,征收怎样幅度的反补贴税,预计最终裁决的时间是在2024年11月2日。
车企需积极应诉,证明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
新京报贝壳财经:中方如何应诉?
刘建伟:中方的应诉分为几个方面的主体:第一是企业,第二是中国政府,第三是相关行业组织。其中,企业和政府都需要直接回答欧委会的反补贴调查问卷,而行业组织则将在损害应诉或行业整体抗辩中起到重要作用。
企业应诉的目的是证明本企业产品未受到补贴或尽量争取较低的补贴幅度裁定,最终的裁决结果也直接影响各企业的利益,因此企业在本案中的积极参与非常重要。
贾征:反补贴调查在应诉方面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企业,另一方面是政府方提供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抗辩意见。企业作为单独的出口主体,参与到反补贴调查中,配合调查,这是一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就是政府层面可以做应诉,主要是针对欧盟提出的认为中国存在的补贴项目,可以提交答卷与证据,提交相关的抗辩意见,对企业来说起到辅助作用。
新京报贝壳财经:具体到车企,该如何应对?
刘建伟:面对欧盟的反补贴调查,中国车企必须积极应对。
根据WTO及欧盟相关规则,一旦立案启动反补贴调查,被调查产品的出口、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参加调查,对“不合作”企业,调查机关有权使用“其他可用信息”做出裁决,而在中国企业不参加应诉的情况下,这种“其他可用信息”可以是对我方最为不利的数据,得到的裁决结果往往也是最高税率。
作为直接接受调查的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应勇于站出来,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应诉,证明自己不存在不公平贸易行为。
除企业层面的答卷应诉工作外,中国政府也会参与此案的应诉工作,此外,考虑到此案的重要性,国内商协会也将代表行业开展整体应对工作。
江家喜:从政治角度说,欧盟进行本次反补贴调查说是要排除市场扭曲因素,促进公平竞争。但是在法律操作层面,并不存在提供证据证明竞争是公平的,就可以终止反补贴调查或不征收反补贴税这么一说。
在法律操作层面上,中国车企要向欧盟提供证据证明的是,企业不存在补贴/倾销;即使存在补贴,也没有对欧盟电动汽车产业造成损害;欧盟电动汽车产业没有遭受损害,即使有,也不是由于中国车企补贴出口造成的;而且征收反补贴税不符合欧盟共同体利益。
可能导致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反补贴附加关税
新京报贝壳财经:欧盟启动反补贴调查将会对中国电动汽车出口产生哪些影响?
江家喜:如果欧盟本次反补贴调查结论成立,有关前提条件都满足了,欧盟可能会征收反补贴税。
刘建伟:反补贴调查很可能导致欧盟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反补贴附加关税。根据WTO规则及欧盟反补贴条例,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期限是5年,到期后可延长,每次延长可再执行5年,延长次数不限。
反补贴措施对出口国企业还可能有“洗牌”效应。由于不同中国企业反补贴税率可能不同,低税率企业会在裁决后享受较大的竞争优势,而高税率企业或会失去市场。因此企业在首次调查中积极应诉并争取好结果非常重要。
新京报贝壳财经:在此次反补贴调查中,案件是否有撤销的可能?
贾征:一般而言,欧盟对反补贴进行立案,最终再撤销或认为中国没有进行补贴,这种概率是比较小的。
其实反补贴调查的关键在于税率的高低,比如说企业去参加反补贴调查的应诉,最终是会被收取5%、8%或者10%的反补贴税,这是企业方面比较在意的。
如果案件撤销,或认为中国没有补贴,就不额外征收反补贴税,也就是0%,如果认为企业得到的补贴越多,税率越高,那么相对而言企业出口的难度就会更大。因此我们要关注的不仅仅是“是”与“否”的问题,还有程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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