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联合举行“依法惩治文物犯罪 赓续中华历史文脉”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通报,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妨害文物管理犯罪案件1451件3192人,起诉1785件5020人;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1402件。
文物是重要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截至目前,我国拥有57处世界遗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全国备案博物馆达6565家;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
罗庆东介绍,在依法严厉惩治和有效防范文物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加大追捕追诉追缴力度,针对文物犯罪多呈现链条化的特点,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老板,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引导侦查机关追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文物去向同步进行,积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主动上缴文物,减少国家文物流失。
为解决涉案文物鉴定评估中的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文物鉴定标准体系,推动文物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针对文物犯罪的新问题新情况,2022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国家文物局督察司司长陈培军介绍,2020年以来,国家文物局批准设立的62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共鉴定涉案物品89万余件,为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提供有力专业支撑。
对于破坏文物行为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检察机关充分运用“刑事+公益诉讼”机制,及时启动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注重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和协同,实现信息共享和有效监督,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11402件,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此外,检察机关坚持打击文物犯罪和保护文物并重。“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及时向文旅、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以‘我管’促‘都管’,防范和化解文物安全风险,有效预防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罗庆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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