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了,能还!对方撤回一个起诉

评估了,能还!对方撤回一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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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要了一年了,一直说资金紧张,走诉讼吧,申请冻结他们的银行账户。”

2022年3月,鞍山某商贸有限公司与某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分2次向机械公司提供钼铁4吨,总价64万元。

货如期供完了,尾款却收不回来。催要无果,某商贸有限公司向立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某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

保全查封程序简单,但是资金被冻结,企业生产经营会受到连锁影响,该不该保全?

今年年初,鞍山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的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十二条”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启动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冻结、扣押,尽量“活封”“活扣”,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在本案的保全实施阶段,立山区法院财产保全团队首先登录市中院“涉企案件保全评估平台”进行企业风险评估。24小时内,不动产、电力等部门驻院工作人员就向法院反馈了涉案企业的信用等级、用水用电、社保缴费等经营信息。结合线下实地调查,保全团队全面研判,认为被申请人企业目前经济状况良好,账面资金充足,即使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申请人的权益也会得到保障。

“做生意讲究诚信,逾期不付款,对方企业资金周转也要受影响,得将心比心。”法官随即联系到某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将前因后果和利害关系一并讲明,企业受到触动,出具了限期还款保证书,“我们尽快想办法筹措资金把欠的费用结了”。另一边,法官将进展告知给申请人,在争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没有对被申请企业采取冻结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不久后,案件在审判阶段达成了和解,机械公司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撤回起诉。

“资金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命脉。审判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一定程度会给涉案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这就需要办案法官精准研判,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采取对被保全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保全措施。”立山法院执行法官王海谦介绍到,“在本案中,借助精准的保全评估,最终在没有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满足了被申请企业的生产需求。这就是我们对‘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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