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谢江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图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查,谢江陵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经商办企业,获利数额特别巨大;单独或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谢江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江陵开除党籍处分;由内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谢江陵生于1965年4月,四川内江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之初,曾在原内江电业局资阳供电分局工作。1年多后,他开始在内江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作,历任业务科副科长、常务副总经理、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副经理。1999年3月至2013年12月,他任内江建勘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随后,他历任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直至2023年4月。2023年4月至被查,他在内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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