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本次增发国债资金全部按照项目管理,并且对项目规定了具体要求。
具体来看,此次国债优先支持“十四五”规划,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复的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地方重点规划中明确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此次国债资金支持范围,精准聚焦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 罗国三:优先支持建设需求迫切、投资效果明显的项目,坚决避免安排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把国债资金用在刀刃上。
与此同时,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各项手续完备。对于新开工项目,要求前期研究论证比较充分、具备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能够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一些急需项目能够在明年汛期前建成投用。对于部分前期工作较为复杂的重大项目,原则上也不得晚于明年6月底开工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司长 罗国三: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此次国债主要安排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项目,更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质量,在开工前对地质条件、生态风险、工程难度、建设方案、群众需要等研究到位,避免仓促上马,导致建设实施中遇到重大困难问题,造成资金无法使用、严重影响工期,甚至影响经济社会效益等问题的出现。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的国债资金需求要根据国债资金支持标准,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提出,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后能够尽快投入使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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