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议案。
25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并统筹财政承受能力,决定在今年四季度增加发行2023年国债1万亿元,作为特别国债管理。
关于资金投向,朱忠明介绍,聚焦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主要用于8个方向:用于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如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丹江口水库水土流失治理等;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朱忠明说,这次增发国债的资金规模比较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来细化国债项目的预算安排。为缓解地方在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方面的财政支出压力,此次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根据有关工作进展和项目储备等情况安排使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张世昕表示,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抓紧与教育、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增发国债项目实施工作机制,组织做好项目筛选,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梳理报送一批符合投向领域、前期工作成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
与此同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快推进国债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指导地方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能在今明两年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加强对国债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项目顺利建设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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