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新中考体测分数如何核定?因病或因意外伤暂时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体测成绩怎么算?女生生理期是否可以申请体测缓考?24日,记者了解到,《鞍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特殊类考生成绩认定办法》出台,对于特殊考生的体测相关细节予以明确。
因身体残疾且丧失运动能力,长期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残疾证的学生,由学校审核,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面试核准后免予体育与健康考试,此类考生的体育与健康成绩按满分计入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因严重疾病且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丧失运动能力证明,可以申请三年连续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与健康成绩按满分的80%计入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
因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原因暂时丧失运动能力,持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丧失运动能力证明,可以申请年度免考。此类考生当年的体育与健康成绩按考生学年成绩的60%计算。
因临时伤病和女生生理期不能按规定日程参加考试的考生,允许办理延期考试手续,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对因临时伤病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并具备免试条件的,可申请免试,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免试处理。
省内转学考生,其体育与健康成绩互认。由省外转入的考生须参加转入当年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并根据转入学期的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所占年级的位次,核算上一学期或学年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
凡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证明,由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并办理免考手续,在校内公示5天后,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对已进入考场进行考试的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出免试申请。对已办理免试手续又要求测试的,须由所在学校申请报市、 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测试。缺考现场测试的考生,成绩按照零分计算。凡在申请三年免考、因身体有意外伤病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省外转入学生等成绩认定过程中,不按规定进行成绩核算的,当事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零分计,对参与作假的教师及学校按考试作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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