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前8个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

商务部:前8个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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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有关情况。

会上,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王受文介绍,今年前8个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1.8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4%。

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 王受文

王受文表示,我国数字贸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数字贸易可以简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以数字交付为特点的贸易方式,贸易对象是数据;二是以数字订购为特点的贸易方式,通常跨境电商交易的是货物,但是通过数字订购来实现。前一种方面,2022年,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2.5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8%,在全球名列第五。今年前8个月,我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达1.8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0.4%。数字订购的货物贸易方面,据海关统计,2022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2.1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9.8%,是历史新高。

在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方面,王受文表示,商务部要加强制度顶层设计,提出我国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制度和政策框架,明确数字贸易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商务部要在浙江省组建数字贸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数字贸易发展实际和市场需求制订相关行业标准。最近国家网信办就《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公开征求意见,这些对数字贸易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基本监管规定,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制度设计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同时,建立健全数字贸易的统计制度监测体系,研究制定我国数字贸易统计分类和测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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