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一则老人被小区雕塑砸伤的视频在宜宾市民社交群传播并引发关注。事发地位于四川宜宾市地中海蓝湾小区门口广场。据伤者家属介绍,受伤老人已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头部有明显伤口,并伴有股骨骨折。事发小区物业公司已垫付前期医药费,并承诺派人照顾老人。那么,小区门口雕塑砸伤他人该谁担责?
现场:雕塑已建成14年
底部连接基座的金属框架锈迹斑斑
10月23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事发现场,该地位于宜宾市三江新区学堂路,雕塑距离马路约10米。根据路牌,记者得知该地名为阿波罗广场,“以古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神祇阿波罗雕塑形象为主景”。路牌记录阿波罗广场建成于2009年,以主雕塑阿波罗形象为核心,坐落在1.70米高、1.33米宽的汉白玉基座上。
事发后,阿波罗雕塑已经被运走,现场只留下汉白玉基座,在基座上有少量的雕塑残渣。下午2点左右,不少路过居民仍旧围在一起讨论,一位老人告诉记者,前两天她买菜路过此地时,无意间发现阿波罗雕塑基座与雕塑之间已经出现裂口,此处夜晚跳广场舞的人很多,大多数人也并未在意该雕塑的情况。
跳上汉白玉基座外围的花坛上查看,能见到雕塑底部还残留有极小部分在基座上面,外围被一层接近黑色的材料包裹,雕塑与汉白玉之间由金属进行固定,但内部的金属已经处于深褐色,上面锈迹斑斑。从裸露出来的部分看,用来固定雕塑的金属与基座之间有约两指宽的空隙。
记者注意到,距离雕塑2米左右的告示牌上写着广场使用须知,其中有一条写着:按场地规划,本广场属于地中海蓝湾小区业主的休闲活动场所,因此,地中海蓝湾小区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其他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此进行一切活动!特殊情况须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落款为某物业公司宜宾分公司。
后续:老人头部受伤
物业公司垫付费用并承诺派人照看
当天下午4点,记者前往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骨科病房,见到被雕塑砸伤的老人。老人今年76岁,头上有明显伤痕并伴有股骨骨折,已经进行CT检查,医生告知家属暂无颅内出血,但需观察48小时,老人的孙子舒先生给记者还原了通过监控看到的场景。
“上午10点20分左右,我奶奶她们路过雕塑花坛,准备休息一下,突然雕像就倒下来,倒下之后反弹回来,奶奶躲闪不及,底座就砸到了奶奶的天灵盖,奶奶就躺下不省人事了。”舒先生说,当时围观群众帮忙报警和打了急救电话,他们得知消息后立马赶到医院。
针对此事件,地中海蓝湾小区的物业公司随后也派相应人员进行处理。下午5点左右,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前往医院探望了老人,结清了前期检查的一千多元费用,并存入了一部分后续医疗费用。随后,该负责人向舒先生等人承诺,将会派人前来负责照顾老人,陪同老人做后续的一系列检查。
律师:事发区属小区物业管
老化雕塑管理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老化雕塑砸伤老人一事,小区居民议论纷纷。有居民告诉记者,该雕塑从小区开发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但多年没有见物业维修,由于雕塑在小区外,靠近马路,也不知道是否归属于物业管理。
针对居民疑问,记者咨询四川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冯骏律师。冯骏表示,根据告示牌能得知雕塑区域属于小区物业公司管辖,而对小区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尽到维护、管理职责是物业公司的法定义务,不尽责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冯骏说,从现有资料来分析,砸倒老人的相关雕塑,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内起美化视觉作用的设施设备,而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所有设施设备都完全归入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维护的职责范围之内。对小区公共区域内老化的,或者有其他隐患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进行管理,防止其进一步损坏以及防止其产生其他安全隐患从而伤害他人,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定职责,也是其合同义务。除非有证据能证明是被砸倒的老人自己有故意行为或者有其自身重大过错的原因,则造成该老人受到伤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都应由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另外,冯骏还表示,是否为老人身份并不重要,法律不区分身份关系,只考虑老化雕塑的管理方是谁,而老化雕塑的管理方就是该物业服务企业,现该物业服务企业应尽到及时抢救老人、医治老人以及积极地向老人进行全额赔付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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