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市政协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骆效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经中共九江市委批准,九江市纪委市监委对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市政协办公室原二级巡视员骆效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骆效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县区党政“一把手”,但德不配位,理想信念丧失,职责使命弃守,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大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转移隐匿违纪违法所得,与他人串供,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特权思想严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沉溺于酒桌、无心于工作,大搞隐形变异吃喝风,打造“吃喝圈”“风腐圈”;肆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破坏民主集中制搞 “一言堂”;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安排工作,任人唯亲、任人唯财,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利令智昏,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获取不当收益;大肆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和消费卡;搞权色交易。毫无宗旨意识,背离人民立场,向私营企业主摊派费用,破坏营商环境;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正确履职,在迎检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资金借贷等活动,造成严重损失。生活作风不正。放纵贪欲,任性用权,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税收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骆效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九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骆效农开除党籍处分;由九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骆效农,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江西湖口人,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九江市政府、九江市农业局、星子县、德安县、九江市柴桑区、九江市政协等单位和地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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