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刘志清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
刘志清介绍,金融监管总局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着力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当前,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银行不良资产认定与处置。制定实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推动银行准确识别与评估信用风险,做实资产风险分类。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序推进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化解银行信用风险,前三季度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1.9万亿元。着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督促银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合理预估风险,充足计提拨备,增厚风险缓冲垫。初步统计,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7.9%,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二是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分类指导、“一省一策”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实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协同做好风险化解工作。推进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批准筹建山西、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加快推动重点地区风险化解,批准辽宁农商行开业。加强保险、信托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推动机构完善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回归本源主业,构建防控风险长效机制,为实体经济提供专业、多样金融服务。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房地产政策,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目前绝大部分贷款已调整到位,有效缓解居民房贷支出压力。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金融十六条”,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前三季度,银行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4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83%,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余额同比增长80%。
四是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着力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监管制度体系,健全资本管理、公司治理、监管评级、风险预警等监管规则。有序推进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运用监管科技与监管大数据,开展风险智能监测分析,增强穿透式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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