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下08以燕伐燕

公孫丑下08以燕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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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同以其私問曰:「燕可伐與?」孟子曰:「可。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有仕於此,而子悅之,不告於王而私與之吾子之祿爵;夫士也,亦無王命而私受之於子,則可乎?何以異於是?」齊人伐燕。

【語譯】齊大夫沈同在非正式場合,以私人身分問孟子:「燕國可以討伐嗎?」孟子說:「可以。燕王子噲不能將國家送給他人,宰相子之也不能隨便從燕王手中接收燕國。這就像是你很喜歡某位下屬官員,於是你不經過齊王的允許,就將自己的官職俸祿送給那位官員。而那位官員也沒有受到君主命令,就私自接受你原本的官職俸祿,這樣可以嗎?這與燕國子噲子之的私相授受有何不同?」於是齊國攻打燕國。

【註釋】公元前三一六年,燕王噲召集群臣,廢太子姬平,將燕國政權託付給宰相子之,美其名是效法堯舜禪讓,實際上是燕王噲貪圖安逸,受子之等權臣愚弄。子之掌國政三年後,國政大亂百姓恐懼,廢太子姬平遂密謀鏟除子之奪回政權。此時齊國諸臣與齊宣王商討,是否趁亂奪取燕國。齊國大臣沈同就以私人身分來問孟子,是否可以伐燕國。孟子回答沈同說可以,於是齊國出兵伐燕國。齊伐燕的結果,見梁惠王下10

或問曰:「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沈同問『燕可伐與』?吾應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則將應之曰:『為天吏,則可以伐之。』今有殺人者,或問之曰『人可殺與』?則將應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殺之』?則將應之曰:『為士師,則可以殺之。』今以燕伐燕,何為勸之哉?」

【語譯】但是齊伐燕後,齊國卻遭受天下人的唾棄,更引來諸國聯合討伐齊國,齊國伐燕的結果是得不償失。現在有某人來問孟子,是否曾經勸齊國要討伐燕國?孟子回答從未有過!因為當初沈同問的是燕國可否伐?孟子只回答可以伐,卻沒有說齊國可以出兵討伐燕國!假如沈同問:「誰可以討伐燕國?」孟子將回答:「為上天辦事的官吏,就可以討伐燕國。」因為就算是犯了殺人罪的人,若是要處死犯人,也不是隨便任何人都有權利殺死罪犯,而必須是由國家法官(士師)才能擔任處死犯人的工作。現在齊國只因為想佔個便宜,就去攻打燕國,就是在趁火打劫,如此不正義的行為,與不正義的燕國有何不同?齊國攻打燕國,就等於是不義(燕國)攻打不義(燕國),我怎會勸進這種荒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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