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发布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10月1日)。目前全国共有16个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明确,调整后的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2010元、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20元、18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从2023年9月1日起,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320元调整到2420元,增加10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5.3元每小时调整到26.4元每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9元每小时调整到62元每小时。
从2023年9月1日起,西藏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调整为2100元。同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8元调整为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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