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县一名女子在网上以每粒2元左右的价格购买减肥胶囊,并要求商家按照其提供的包装样式用塑料瓶进行包装,还贴上“纯中药减肥胶囊”标签加倍出售,结果胶囊里被检测出含有有毒、有害的“西布曲明”成分……
10月19日,红星新闻从邻水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女子因销售“含毒”减肥胶囊获缓刑并处罚金。
据悉,2020年以来,被告人王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多家网店以每粒2元左右的价格购买减肥胶囊,并要求商家按照其提供的包装样式用塑料瓶进行包装和贴标签。购买胶囊后,王某在无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以155元至187元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案发后,有关部门对被告人王某贩卖的胶囊进行检测发现,其所销售的胶囊中含有毒、有害的“西布曲明”成分。
邻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明知所售产品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结合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等情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五千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五万元,予以上缴国库。
办案人员提醒,“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能抑制食欲,促进新陈代谢,服用后可能产生口干、心跳过速、头晕或头痛、精神恍惚等副作用,会增加严重心脑血管风险,已于2010年起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用。由于“西布曲明”价格低廉,能在短时间内发挥强大、稳定的减肥效果,屡屡被一些不法分子加入减肥食品中牟取暴利。广大群众在购买减肥食品时,应遵医嘱,从正规渠道谨慎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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