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法源的备案
1.备案的基本规律:下位法报上位法的制定机关备案。
2.备案的基本规律的制约条件:
①各级人大不接受备案;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规章的备案;
③报请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由批准机关报其他上位法制定机关备案;
④宪法、法律和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没有备案的问题;
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帆哥提示】关于备案机关的记忆,可以总结如下口诀:备案找上级、人大不备案、规章避人常、批准同制定。
【注意】我国《立法法》的第九十八条规定了各类文件的备案问题:
2021.12.15 法理期末考试前一天,到此一游
备案,公布后30日内备案。
事前审查:省常批准市州县,全常只批区条例。事后审查:备案,审查要求和审查意见。备案找上级,1.人大不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接受行政规章的备案,规章避人常,批准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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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绕
法考必过加油2019 回复 @x__23: 讲的细就是这样的,现在考的细了
好老师!
小帆老师讲的这个考点是司考界讲得最清楚的,两分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