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湖南一地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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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释放震慑效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澧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室主任文亚成、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鲁礼宏慢作为问题。2019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在为群众办理换发《农药经营许可证》过程中,文亚成、鲁礼宏未及时跟踪审批进度,导致办证行政审批用时159天,严重超出该事项办理时限规定。2023年6月,文亚成、鲁礼宏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西湖管理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袁斌不正确履职问题。袁斌作为区人社局工伤保险工作具体经办人,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业务,未及时准确把降费20%后的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续也未跟进了解核实工伤保险减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导致西湖管理区2021年5月之前参保的82家单位被多征收工伤保险费24万余元,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对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2月,袁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征收的工伤保险费全部返还到位。

3.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徐振军在负责拆迁户安置资格申报审批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6年,武陵区三闾棚改征拆项目启动,徐振军在该项目中任安置组长,负责拆迁户安置资格申报审批等工作。为顺利推进拆迁项目,徐振军等人在明知5户居民系将自己房屋以他人名义进行虚假申报骗取安置补偿款的情况下,依然予以审批通过并向上申报,同时在武陵区征地拆迁安置指挥部召开的“一事一议”会议上,作出关于该5户居民符合申报安置资格的表态发言,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徐振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汉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杨芳、县人社局四级主任科员徐国富执法失之于宽,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问题。2019年至2021年间,汉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办理汉寿某民营医院3起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期间,对该医院存在的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而未给予行政处罚,对其累犯故犯的行为执法失之于宽。时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徐国富负主要领导责任与直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队长杨芳负直接责任。2022年4月,徐国富受到免职处理。2022年12月,徐国富、杨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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