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功成不处

《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功成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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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七章:功成不处

【原文】

天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

故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

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者乎,唯有道者乎!

是以圣人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也,若此,其不欲见贤也。

【译文】

自然的法则,难道不正像弓拉开了弦一样吗?弦位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弦位低了,就把它抬起来一点,弦长有多余的,就加以减少,不足的则加以补充。

自然的规则,是减少有余的,用来补充不足的。人类社会的现实法则,就不是这样了,它是剥夺不足的,用来供奉有余的。谁能够把自己有余的财物拿来供给天下(不足的人)?只有有“道”的人(才能如此)。

因此有“道”的圣人有所作为而不自恃己能,有所成就而不居功自傲,他不愿意表现自己的聪明才干。

【评析】

本章有“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一句,希望人们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护。因为“无道无亲”,对万事万物都非常公正,并非对哪一物有特别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他所以得到“天”的帮助,是因为他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结果。这是向那些剥削者进行劝说,劝他们积德行善不要扰害百姓,否则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他在本章里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说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这肯定还留下残余的怨恨,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与人结下怨仇,即要求统治者实行清静无为之政,辅助百姓而不干涉他们;给与百姓而不向他们索取;这样就不会积蓄怨仇,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上策。否则,肆意盘剥、搜刮,随意施用严刑峻法约束、限制人民,那就会与民结怨,这便是治国行政的下策。

【解读】

逢凶化吉,遇难易解,把祸转为福,把复杂的转为简单的,这就是高明的处世之道。待人生境界够高时,这些能力完全不成问题。被迫吃亏,是无奈;自愿吃亏,是愚昧;为了修德而吃亏,就是功德。天道是公平的,天道常是帮助善人的。

领导者的任务是引领追随者,领导者的价值是把追随者培养成领导者。其中能从追随者成为领导者的人,那必然是有成为领导者的潜质。其判断准则就是看上进心,责任心。而没有潜质的人则是朽木不可雕也。有人帮助其走向成功都漫不经心,要使其自学成才那是更不可能。成功往往都是给有准备的人所准备的。天道没有私爱,常常帮助善人走向成功。

【故事】

(1)孝庄文皇后公而忘私

在古代社会里,有许多身居高位、品德高尚的皇太后。清代的孝庄文皇后,就是其中的一位。孝庄文皇后,姓博尔济吉特氏,名叫布木布泰,也叫本布泰,是蒙古科尔沁部贝勒寨桑的次女。

孝庄13岁时嫁给努尔哈赤第八子皇太极为妻,后来皇太极在沈阳突然病故,她痛不欲生,想以身相殉。由于诸王贝勒以子女年幼,需要抚育教养为由多方劝阻而止。

皇太极生前没有立继承人,他去世后,诸兄弟为了皇位相争为乱,睿亲王多尔衮和皇太极长子肃亲王豪格之间的相争尤为激烈。

为了避免相争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布木布泰最后采取折中的方案,由皇太极第九子、时年6岁的福临继位,即顺治皇帝,由多尔衮和济尔哈朗辅政。

顺治继位后,尊布木布泰为皇太后。而此时的多尔衮,其夺取皇位的野心并未消失,相反随着权势的不断扩大和加强,其当皇帝的欲望越加强烈,从而给顺治的皇位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威胁。

皇太后为了维护顺治的皇位,处处以国家利益为重,一心为公,甚至付出了自己一生幸福的代价。她按着当时满族父死则妻其后母,兄死则妻其嫂的习俗,下嫁给多尔衮。以此来笼络和控制多尔衮,巩固福临的地位。

为了顺治帝位的稳定,皇太后百般笼络一批有实力的汉族上层势力,设法使已归顺清王朝的孔有德、吴三桂、耿精忠等效忠大清,为他们封王进爵。

她还将平南王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召到宫中施以教育,并招为义女,以郡主视之。又把皇太极的女儿和硕公主嫁给平西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以联姻结亲手段进行拉拢控制。

由于清代初期的长期战乱,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灾民流离失所,社会极不安定。为此,皇太后在宫中一再提倡节俭,并多次将宫中节余银钱赈济灾民。这既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也有利于稳固顺治的皇帝地位。她所倡导的节俭家风,影响了后来的康熙、雍正两朝。

顺治去世后,由其子玄烨继位,这就是康熙帝,他尊皇太后布木布泰为太皇太后。由于布木布泰是清太宗皇太极的妃子,谥号“孝庄”,又因她的儿子和孙子都做了皇帝,故史称“孝庄文皇后”。

孝庄文皇后全力辅佐康熙帝玄烨主政。康熙皇帝10岁丧母由她教养,她们祖孙两人之间感情十分深厚。康熙继位后,几乎每天上朝之前或下朝之后,都要到孝庄文皇后那里去问安。

康熙执政之初,四位辅政大臣鳌拜、苏克萨哈、遏必隆、索尼矛盾重重,各有野心。孝庄文皇后对他们分化、利用,最终擒了称雄一时的鳌拜,巩固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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