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整治的板子须打到痛处

正观视评:环境监测机构数据造假,整治的板子须打到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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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据新京报报道,记者相继卧底西安、太原两家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发现他们经常弄虚作假,通过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等方式,帮助排污企业编造“不超标”的监测数据,以图“蒙混过关”。

7月13日,山西方创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采样员前往一处灰场采样时,压根没有为采样器接通电源,只摆拍了假装在采样的照片就迅速离开。

正观视评:

真的是触目惊心,污染物都超标几十倍了,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报告竟然写着“合格”。见过造假的,但真没见过明目张胆到这种程度、造假得这么彻底的。这是个别现象,还是已经形成利益链条,成为行业普遍存在的现象?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存在,原本是为了帮助企业做好环保工作,保证监测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可一些环境监测机构却受利益驱使,和企业沆瀣一气、弄虚作假,上瞒政府,下欺老百姓,成了环保违法的“帮凶”,是可忍孰不可忍!

让人不解的是,第三方机构造假为什么这么容易?从报道来看,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相关监测仪器本就存在漏洞,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后门”随意篡改数据;其二是相关监管的缺失,这一点尤其关键。

也因此,整治环境监测造假乱象,既要从技术层面着力,更要加大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从制度上对其加以限制,使其不能造假;同时,精准打击相关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使其不敢造假。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发布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在两年内造假三次就要判刑,最高判10年。这一规定是打击造假的有力武器,但要真正形成威慑,还必须以案释法,将惩罚落到实处,将板子打到痛处,如此才能让这些机构知道,造假不是闹着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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