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李兴华、李海默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
李兴华 男,汉族,1973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科技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拟任省直正厅级单位正职。
李海默 男,汉族,1968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一级高级监察官,拟任市党委书记。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电话举报:0931—12380
短信举报:13909312380、13919312380
网络举报: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政编码:73003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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