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瑾兴,被双开(附简历)

潘瑾兴,被双开(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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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党组成员潘瑾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潘瑾兴

经查,潘瑾兴背弃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忘记初心使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执纪破纪,执法犯法,以案谋私,腐败堕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查办、项目承揽、公司经营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潘瑾兴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潘瑾兴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3年7月消息,潘瑾兴主动投案。

潘瑾兴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潘瑾兴,男,汉族,1966年3月生,广西钟山人,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经济师。

1983.09-1985.07,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学校计划统计专业学习;

1985.07-1989.07,广西梧州地区编制局干部;

1989.07-1992.03,广西梧州地区编制局编制管理科副科长;

1992.03-1996.07,广西梧州地区编制局编制管理科科长;

1996.07-2002.11,广西梧州地区、贺州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2.11-2004.04,广西贺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4.04-2005.12,广西贺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05.12-2007.12,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直机关机构编制处处长;

2007.12-2012.08,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2012.08-2014.01,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2014.01-2016.03,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派驻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组长、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

2016.03-2018.01,广西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1-2020.03,广西钦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0.03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民宗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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