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旧人之子
政治前途明暗不定,林肯必须为此付出比法律事务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他的律师事务接近尾声时,他又打赢了很多官司,这也进一步提升了他的知名度,也增加了他在政治竞争中的筹码。那场在伊利诺伊为国家铁路局打赢的官司,为他赢得了数千张选票。另外,他还参与了一个谋杀案的审判。这件案件涉及到了颇有社会地位的两个家族。一位年轻人因为观点上的分歧,在争论中失手杀死了另外一位年轻人。被指控的人,恰巧是曾在20年前指责林肯不是基督徒的加特利的孙子。为其辩护的林肯,把老加特利请到了证人席,陈述事实,并为自己的孙子作证。最终,法院裁定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那个年代的美国,常会出现由争论引发的命案。不是因为酗酒,就是因为政治分歧。有一天,林肯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段关于酒后杀人的报道。两个年轻人被控告在酒后杀死了另外一个人。其中一个已经认罪伏法了,但另外一个叫做阿姆斯特朗的年轻人却不服判决。当林肯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不免为之一震。这会不会是他的老朋友阿姆斯特朗的儿子呢?
事实证实了他的猜测。林肯回想起了跟阿姆斯特朗共度的那段轻松的时光。想到了那个火炉旁摇篮的孩子,如今却成为了一个站在被告席上的杀人犯。
"亲爱的阿姆斯特朗夫人,我已经得知了那个不幸的消息。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您的儿子怎么会作出这样的事情呢?我希望他能得到一份公正的判决。无论如何,我都要感谢你们在我落魄时,给予我的帮助和温暖。我将竭尽所能地回报你们对我的恩情。"
这是一位律师写给一位已经20年没有见面的寡妇的信。他只是想表达自己埋藏在心中的谢意,并不是感情用事。他并没有作出任何许诺,只是在用农夫的口吻与一位农妇说话。
虽然如此,他还是非常谨慎小心地面对这个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被告在当地的口碑极差,所以林肯请求到邻近的另外一个小镇进行审判。同时,他还发现对方的证人似乎对被告充满敌意。他言之凿凿地说,他亲眼看到被告用石头打在了死者的右眼上。事情发生在一片树林之中,并且当时已经是夜里11点多了。林肯问证人怎么会看得那么清楚,"借着月光。"
林肯叫人拿来了一本日历,翻看了一下,之后便放在了桌子上。被告的母亲也坐在听众席里,她的样子看起来非常担心,几乎快要哭出来了。林肯弯下腰对她说:"放松点,汉娜,你的儿子在日落之前肯定会被释放的。"她抬起头,半信半疑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身影。
在那之后,林肯便开始了不慌不忙、逻辑严密的辩护。他再次拿出日历,推算出在事发当时,月亮的高度并没有升到最高。所以,当时的月光根本不足以让远处的人看清树林里发生的事情。证人的证词,也在那一刹那土崩瓦解了。
而后,林肯又展开了感情攻势。他讲到了被告的身世,以及自己跟被告一家真挚的友谊。还说到被告刚失去父亲,如果自己再被关进监狱,剩他母亲孤苦伶仃一人,难以度日……在场的所有人,包括法官,都被他煽情的话语打动了,阿姆斯特朗真的就这样重获了自由。
在林肯遇刺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还在街头巷尾互相讲述着这个故事。奇怪的是,命运怎么会将诱惑、机遇、困难和经验全部降临在一个人身上!林肯的那封信,表明了自己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他甚至还没有弄清楚被告是否真的有罪,就用自己缜密的思维和雄辩的口才,恢复了被告的自由。他总是充满激情,在面对奴隶制问题时更是如此。他用同样的精神,从绞刑架上挽救下了一条无辜的生命,几年之后,他又想为几百万黑奴争取自由的权利。他始终被一种务实的理想主义精神所引导,他的眼中只有正义,同时,他也知道该用一种怎样的方法来达成自己的目标。他在日落之前,解救了年轻的阿姆斯特朗,正如他在生命完结之前,解放了所有黑奴一样。他的智慧和忧郁,以及对于正义的信仰,不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犹太的民族英雄扫罗吗?
扫罗的身边怎么能少了大卫的身影呢?不久,林肯就找到了自己的大卫﹣﹣雷蒙。他是林肯当年作巡回审判时认识的一个小伙子。林肯任命他做自己在一个小城的代表。他们在一起时,几乎很少谈论法律和政,因为这位来自南方的小伙子,更加倾向于拥护蓄奴的立场。
雷蒙多才多艺,擅长唱歌,而林肯比较擅长讲故事,但相比之下,林肯更勤于思考。人们都弄不明白,为什么林肯会整天跟这样一位学识不足,却自诩为绅士,并且跟自己志不同道不合的人搅在一起。扫罗自然知道自己需要大卫做些什么。伤心失落时,他会让雷蒙用小提琴为自己演奏一曲。和谐。柔美的音符会让林肯如释重负,心情变得晴朗起来。林肯也会借这样的机会,回想一下他充满甜蜜与苦涩,再也回不去的青年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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