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故事-《咫闻录》-一只鸡引发的惨案

民间故事-《咫闻录》-一只鸡引发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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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宁洋县,乡妇刘张氏,有姑无翁。姑年老多病,妇事之甚谨。其夫刘芜,耕种为家,奉母亦孝。妇产子,甫及弥月,家畜一母鸡,杀而烹之,以为资补。鸡尚未熟,妇出溪浣衣,夫亦出田芟耘。时邻居孙姓,有妇王氏,喜走人家,不安于室,恒抉人之隐,扬人之短,捉影捕风,起乡邻之口舌,指鹿为马,嫁奇祸于他人。然未陷人于死,故天不加裁。此时忽至刘室,见其庭中有毛,锅内煮鸡,因见无人,不停足而适戚家周姓之妇,亦不在家,闻知失鸡,在外寻觅。王遂密与言曰:“尔寻鸡乎?适见刘家烹鸡,不知即是尔家鸡乎?盍往视之?” 周妇即入刘家,不见妇,即见儿在床啼,开锅视之,果烹鸡。周妇疑刘之攘鸡,否则余之鸡错入其家,顺取杀之,乃以其儿投之锅中,易鸡而归。此妇浣衣入室,寻儿不见,开锅视鸡不见,而儿已糜烂矣。大哭失声,气咽而绝。姑在床闻声,自内房扶杖出视,大惊,痰涌仆地,亦毙。其夫自外至,见庭中阒寂无人,进灶房,母与妇俱死,儿亦溃于锅中。痛一家之俱无,伤残命之何依,触阶而死。一时死者四人,外人不知也。午间,天忽稠云队起,风雨交加,雷电合章。俄尔暗霁,见刘家门外,有二妇人跪在檐前,衣裂见体,背上有朱字,一书“搬弄是非,酿成四命”;一书“杀儿绝嗣,害人灭家”。众惊视之,即邻妇王氏、周氏也。阶前有一死野狸及未脱毛生鸡半只在焉。众惊问刘家,何无一人出入,视其室始揣其情,而报之于官。官赴验,见一家四命,恐有挟仇谋害之事,虽有雷击朱书为凭,难以通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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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我永远正确错都是别人

    中华文化~人类文明!

    嗨志远 回复 @我永远正确错都是别人: 古代很多故事,毕竟5000年文化,啥都有丰富的故事

  • 凝望你的双眸

    这个妇人太狠毒,比那个饶舌的妇人还坏。

    嗨志远 回复 @凝望你的双眸: 古代真实案件,按书中记载的话

  • 中牟县崔波

    河南

    嗨志远 回复 @中牟县崔波: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