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显锋被决定逮捕!长期从事环保工作,被批由“治污者”变为“污染源”

陈显锋被决定逮捕!长期从事环保工作,被批由“治污者”变为“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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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正义网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省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显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显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因防治工作不力

被政务警告处分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安徽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因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污染严重问题,给予亳州市政协副主席陈显锋政务警告处分。

靠环保吃环保

由“治污者”变为“污染源”

2023年8月10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安徽省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显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陈显锋身为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忘本变质,辜负组织信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靠环保吃环保,践踏职业操守,公然利用职权为亲属“搭台铺路”,为不法商人牵线搭桥,由“治污者”变为“污染源”;财迷心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贪欲膨胀,不择手段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陈显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显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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