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老干部官微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退休工作,确保干部退休服务管理、组织生活顺利衔接,增强新退休干部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从“退休谈话、荣退仪式、服务管理”三个方面,就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或相关领导及时与干部进行谈话,原则上凡退必谈,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宣布组织决定,明确坚守初心的组织要求,认真听取干部对组织和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新退休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有效衔接的新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工作顺利交接、平稳过渡。
《通知》强调,干部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协商安排单独或联合举办荣退仪式。荣退仪式要注重简朴庄重温馨,突出体现干部退休的荣誉感,可采取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举办,也可结合党组织生活、党日活动等为退休干部党员举办仪式。
《通知》规定,干部退休后,所在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做好新退休干部接转、服务与管理,在学习教育、文体活动、作用发挥、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多措并举助力新退休干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积极探索建立新退休干部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再报到机制。拓展利用多方资源满足老同志多样化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通知》还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落实。支持鼓励基层因人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拓宽载体,切实将干部荣退工作的要求体现在工作全过程。以推进干部荣誉退休工作为契机,教育引导新退休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科学规划退休生活,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持续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共促新时代首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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