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报道,10月5日,广东某地,一男子遛狗没牵住狗绳,与女子发生争执。在看完监控后,男子毫无歉意,反而坚称是女子的错,说要舌战群雄,“你是女的,不要出来遛狗,你拽不住狗”,并声称“我就是警察”。最后被保安劝离,嘴里仍辱骂对方母亲。
正观视评:
真是“恶人先告状”,男子把这句话演绎得淋漓尽致。明明就是自己没牵住狗绳,导致两只狗突然冲到女子面前乱咬乱叫,是非对错再明白不过了,真不知道该男子哪来的底气倒打一耙,说是对方的责任?
其口口声声说对方拽不住狗,可拽不住狗绳的分明是他自己;反观女子,虽然受到惊吓,却始终把狗绳拽得紧紧的,尽力在避免冲突,这才是文明养狗的样子。如果这都算是有责任的话,那怎么做才是对的?难道像该男子说的那样“女的就不应该出来遛狗”?
说好听点,该男子这是逻辑有问题,永远不认为自己有错;说难听点,这就是性别歧视,或者故意强调性别来撇清自己的责任。然而大家都不瞎,分得清是非,法律也没“失明”,更不可能任由其胡搅蛮缠。也就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否则担责的必然是男子自己。
此外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男子并非没牵狗绳,只是狗绳实在是太长了,知道的,他是在遛狗,不知道的以为是放风筝呢。这或许就是男子的底气所在:看到没有,我牵狗绳了。这其实是在钻法律空子。对于这种人,真应该给点教训,否则今后还会“乱咬乱叫”。
至于该男子声称自己是警察,估计也是“说大话”,这种素质能进警察队伍才是怪事。但其多次辱骂女子,我们都听得很清楚,希望女子较真报警处理,教教他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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