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去的就是过去式,已成为沉默成本,有喜事通知对方是正常的,对方回不回礼,回多少各凭心意,去追去讨是给自己添堵,得不偿失。
旧街口大爷 回复 @SS_珊珊: 其实要嘛不开始,开始了真的就不太能预料到后果,不追逃闹心,追逃了结果不如预期更闹心。
追讨分子钱,死要面子,活受罪。
旧街口大爷 回复 @1594787obxm: 哎,大部分都是过眼云烟,沉没成本。
如果你觉得是你自己的钱 一定要要回来 哪怕撕破脸。那为什么当初还要送出去。直接一开始说不给不就行了
Tina_Husky 回复 @大眼树猴: 给的具体数值不好把握,因为既想让自己舒服又让对方舒服。
我也吃过同学的哑巴亏,都怪自己脸皮太薄,后来想想就算了,一千块钱能认清一个朋友的真面目,也算是点有收获。避免今后再被坑,花钱买个教训吧😄
旧街口大爷 回复 @简单一点八: 以你的个性估计要吃不少人的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