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贡桥获刑9年半:连任半年后被查,非法收受上千万元

贵州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贡桥获刑9年半:连任半年后被查,非法收受上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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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图据黔南中院

9月28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贡桥受贿一案。赵贡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此外,对退缴在案的赵贡桥受贿涉案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0年,赵贡桥利用担任石阡县委副书记、县长,安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融资租赁、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57万余元。

法院认为,赵贡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赵贡桥受贿113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退缴实际所得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赵贡桥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安顺日报信息,赵贡桥生于1966年10月,曾任贵州沿河县委副书记、石阡县政府县长、石阡县委书记、安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职。2017年6月,他当选为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年1月,他连任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但在连任半年后,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2022年7月,赵贡桥被查。今年1月,他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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