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院长扬言取消周末?别让权力伤了权益

正观快评:院长扬言取消周末?别让权力伤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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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真的特别讨厌那种,一到周末就非工作状态,只顾享受,而不懂享受的源头是什么的人”“工资是按月给的,不是按22天给的”,近日,多张工作群内的聊天截图引发关注。

据《潇湘晨报》9月26日报道,上述言论出自江西某建筑设计院院长温某在钉钉群的发言,因员工在周六有半天未看到消息,该院长声称,“千万不要以为周六周日就是非工作日,不能有传统机关周末的概念。”并决定明年开始实行周六周日工作制度。

周六周日是非工作日,到了温某这里,却变成了“传统概念”。员工的工资虽然是按月发放,但这并不代表员工应该在整个月随时待命。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

明明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却说得理直气壮。温某的潜台词十分明确:你们心里不爽,又能怎样呢?就像他要求周六周日照常上班时说的,“如果不能接受,可以考虑提前离职。”

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确实需要员工周末留守。温某也表示,“设计院很艰难”。但是用人单位这种暂时的困难,不能直接转移到员工身上。《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可见,强制加班实属违法,以奉献之名要求员工自愿加班,是对劳动权益的侵犯。

企业经营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这就更需要员工们心往一处去,劲往一处使。而以此为由,剥夺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会适得其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要求员工无偿加班,明面上不敢反抗的员工也会想方设法“摸鱼”,降低工作效率。总之,劳动者需要休息时间,劳逸结合,才能更好投入工作。

近年来,有关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话题,频频引起热议。在现实生活中,《劳动法》虽然规定了劳动者权益,但广大劳动者普遍“腰杆子不硬”。这一方面源于用人单位对法律规则的漠视,另一方面也与员工不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有关。

目前,南昌市青云谱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已经成立调查组到江西建工一建公司了解情况。如果该企业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向加班员工支付加班费,劳动监察部门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部门反应的速度值得点赞,也更希望这样的监管能够成为常态,对落实劳动法展现出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用法治刚性为劳动者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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