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员工合法权益被随意践踏,发生在本该带头遵守劳动法规的国企中,实不应该
近日,多张工作群内的聊天截图引发关注。网传江西某国企建筑设计院院长温某在钉钉群发言,称“千万不要以为周六周日就是非工作日,不能有传统机关周末的概念”,“工资是按月给的,不是按22天给的”,并个人初步决定明年开始实行周六周日工作制度。这位院长的一番言论,引来网友一片哗然。
26日,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报称,经查,9月23日,子公司所属二级单位院长温衍彬因布置的工作任务未得到及时回复,在设计研究院工作群内发表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据报道,随着舆论发酵,目前南昌青云谱区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这位院长的言论显然不仅仅是过激,更是荒唐十足。八小时工作制,周末员工有权休息休假,这些再基础不过的常识,早就写进了相关法律法规中,是必须依法保障的劳动者权利。值得反思的是,作为设计院院长,竟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视若无睹,如此法盲思维,还谈何管理团队?
以劳动法为例,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章明文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休息休假权是法定权利,员工的工资发放,是工作时间的劳动所得。所谓“不是按22天给的”不过是混淆视听,PUA打工人加班的另一种说辞罢了。如果院长的说法成立,工资是按30天的劳动发放的,那加班工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明显是谬论。
其实在周末,员工没及时回复工作群消息再正常不过。这位院长因此大动肝火,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打翻在地,任性扬言,要开始周末正常上班。个人决定凌驾于法律之上,员工合法权益被随意践踏,发生在本该带头遵守劳动法规的国企中,实不应该。
最讽刺的是,据媒体报道,这位院长不仅是以高端设计人才的方式引进,还享有不少荣誉称号。个人能力再强,也不是可以随意践踏法律的理由。企业用人,要能者上,但“能者”首先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有基本的法治意识。一个缺乏基本法治思维的领导,不仅会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更容易带领企业走向危险的边缘。
对此,涉事公司表态称,其过激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公司不会实行违反劳动法的工作制度。此番回应不无切割之意,但涉事公司也当反思:不尊重员工合法权益还能当上院长,是不是晋升机制哪里出了问题?同时,涉事公司有没有其他违法违规的现象,这些显然不该任其自说自话。
一个细节是,在聊天记录中,面对院长的雷霆之怒,有员工发言附和。在上下级的职场关系中,面对掌握“生杀大权”的领导,普通打工人很难刚正不阿地反抗,往往只能被动地接受PUA,牺牲休息休假权,超时加班劳作。
那么,接下来劳动监察部门不妨深入调查,查一查这位院长,给他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查一查涉事公司,到底存不存在强制加班的现象。总之,执法强硬起来,类似温院长这样随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利的任性霸道领导,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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