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北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何庆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6年至2022年,何庆丰先后多次收受武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等3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7万元、高档香烟16条、高档白酒6瓶;利用职权要求其下属公司部门负责人陈某某、张某某支付自己宴请他人的费用共计9900元。何庆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王继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王继成在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先后5次收受该院工程项目承建方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所送高档香烟10条、白酒5箱,折合共计1.9万元;借赴贵州省出差之机,与该院3名同事转道雷山县、铜仁市等地风景区游玩,违规报销游玩期间差旅补助和住宿费共计1974元;王继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继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原党组书记罗家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罗家年先后3次接受该局水利工程项目承包人夏某某、黄某某、王某某在某农庄、鱼庄等地安排的宴请。2013年至2022年,罗家年多次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违规收受该局水利工程项目承包人所送礼金、烟、酒、茶叶和大闸蟹消费卡,折合共计2.53万元。罗家年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党委副书记钟秀等人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2023年6月9日,钟秀和泽林镇城建交通办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志鹏在该镇接受上级某单位组织的第三方核查结束后,邀请核查组一行3人到某山庄就餐,并组织市、区、镇相关部门8名工作人员陪餐,席间饮用白酒并分发了高档香烟,共计花费4022元。钟秀、王志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5.襄阳市襄州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乔自成违规操办女儿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4月28日,乔自成违规邀请襄州区交通系统及其在襄州区水利系统工作期间的多名下属参加其女儿婚宴,并接受参与人员赠送的礼金共计2.5万元。乔自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6.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高级法官刘建业等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21年7月,刘建业在承办某案件执行期间,接受该案当事人的安排,并邀请该法院执行局时任一级书记员章才保,一同携家人赴新疆旅游,期间食宿、游玩、机票等费用共计2.7万元均由案件当事人及其朋友支付。刘建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章才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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