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春已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胡长春已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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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南长安网最新信息显示,胡长春已任湖南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今年9月3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其中:株洲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胡长春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公开简历显示,胡长春出生于1969年9月,湖南澧县人。他曾长期在湖南省公安厅工作,历任:治安处秘书科副科长,治安处一科科长,治安总队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副处长、处长,政治部副主任兼教育训练处处长等职。

2012年,他调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2013年任怀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20年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21年调任株洲市委副书记,后兼任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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