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是蓄意谋杀,刺了我妈好多刀,每一刀都在要害部位”“我希望他能被判死刑。”9月19日,黑龙江女孩王思琪在回忆母亲遇害的经过时,声音哽咽颤抖。
王思琪的前男友高某分手后求和不成,又因借钱被拒,因而心生怨恨,此后多次通过电话或微信语音骚扰王思琪,威胁要杀死女方全家,甚至携带刀具寻找女方,进行暴力威胁。2023年3月8日,在多次威胁后,高某酿造血案,将女方母亲杀害。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此案一审已于日前宣判,被告人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缓刑两年。王思琪表示,认罪不是“免死金牌”,高某已被法院认定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我们一分钱赔偿都不要,唯一的诉求就是希望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请求法院依法判处他死刑。”
目前,王思琪因不服一审判决的刑事判决部分,已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申请提起抗诉。
男子分手后求和不成,心生怨恨
2023年3月8日晚,三八妇女节这天,黑龙江省安达市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名女子被杀害。被邻居发现时,女子倒在楼道内,浑身是血,已当场死亡。
判决书显示,经鉴定,被害人系生前被带刃刺器多次刺击胸部及头部,造成心脏破裂、肺破裂、肝破裂失血合并颞骨粉碎凹陷性骨折,硬脑膜破裂及脑组织挫碎死亡。
3月9日,犯罪嫌疑人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2日高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根据相关文书显示,犯罪嫌疑人高某是被害人女儿王思琪的前男友。王思琪与前男友高某都是安达市人,两人在2016年确定恋爱关系。
王思琪在接受采访中称,在与高某交往期间,高某就有暴力倾向,曾多次家暴。多年来高某并没有固定职业,王思琪还要打工负责二人开销,“我实在拿不出钱的时候,高某就打骂我。”但王思琪未能留存相关证据,也无相关证据证实该说法。
记者注意到,判决书中相关证据以及证人证言证实,因高某的过激行为,王思琪与家人曾三次报警求助。
证人证言显示,2018年,二人开始谈婚论嫁。在双方家长见面吃饭时,因婚礼相关事宜未达成一致,席间高某摔碎了玻璃杯后扬长而去,双方不欢而散。一份证言称:“在与王家人吃饭时,王母提出10万元彩礼,高某很不高兴,吃完饭就回家了。”
饭后,王思琪提出分手,这也使高某怀恨在心,认为是王思琪听信母亲的教唆而导致二人分手。为此,高某来到王思琪家砸门,对王思琪一家进行辱骂。无奈之下,王思琪家人第一次报警,高某得知王思琪报警后便离开王家。
安达市公安局新兴派出所《值班值宿记录》证实:2018年2月9日,一女子报警称,有人砸她家门,处理结果为砸门的人与其女儿处对象,后将人劝走。
在这次冲突后,高某不断求和,二人分手并未成功。2021年底,王思琪再次提出分手,并且为了躲避高某,王思琪来到哈尔滨打工。
王思琪称,尽管离开安达市,但高某仍频频打电话、发微信恐吓王思琪,尚在安达市生活的家人就是王思琪的软肋,高某威胁王思琪必须出来跟他见面,否则就要杀死王思琪和她的家人,致使王思琪及其家人惶恐不安。
根据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显示,高某认为系王母索要彩礼、挑唆导致二人分手,因此心生不满,多次骚扰王思琪并扬言杀害王思琪一家。
分手、报警、逃离
王思琪曾尝试过很多自救的办法:断绝联系、离开家乡、搬家、报警。但高某仍通过电话或微信语音骚扰王思琪,威胁要杀死对方全家,甚至携带刀具寻找王思琪,进行暴力威胁。
2022年3月26日晚,高某携带刀具,来到哈尔滨市王思琪租住的公寓外蹲守。电梯间的监控摄像头曾拍下这一画面。
王思琪告诉记者,当晚她在公寓楼道内看到了蹲守的高某,高某手中还拿着匕首,试图将自己拽走。
监控视频显示,高某拽王思琪胳膊、扯头发、掐脖子,王思琪竭力挣扎。王思琪从电梯间被推搡到走廊附近后被按倒。
根据王思琪提供的照片显示,其手臂、手肘等部位有多处淤痕,脖子上还有一处划痕,“幸好当时有人过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次日,高某再次来到王思琪住处,试图用匕首撬门,王思琪向派出所报警。在得知报警后,高某自行离开。
2022年3月29日,高某发信息威胁王思琪,王思琪再次报警。警方出警后,王思琪跟随民警来到派出所录口供,随后高某也来到了派出所。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新春派出所《接报警回执》《警情详情》证实:2022年3月29日,王思琪电话报警称,在家中收到其前男友发信息威胁。
判决书显示,王思琪在证言中称:“在派出所,高某称其爱我,如果不跟他和好,就杀了我。”二人签了和解书。高某证言称:“2022年王思琪住在哈尔滨,有一次我拿着刀去哈尔滨找她了。”
两次报警求助后,高某仍未收敛。根据王思琪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22年4月,高某发微信称,“只要我一息尚存,绝对弄死你们,你全家有一个算一个。”“下次见面就是你死的时候。”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王思琪手机内提取了王思琪身体受伤照片、相册中的视频,以及与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
尾随前女友母亲楼道内持刀行凶
时间来到2023年3月8日,根据高某的供述证实,当天中午,高某酒后又一次想起前女友王思琪。13时25分,高某给王思琪打电话,并向其借钱,遭到拒绝。
王思琪在证言显示:电话中,高某称“我肯定让你后悔”。
想到高某此前的威胁,王思琪担心家中出事。下午6时,王思琪与母亲通话,提醒母亲与妹妹注意安全,下班回家后一定要报个平安。当晚9时许,王思琪再次拨打母亲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让王思琪始料未及的是,再次接到消息便是母亲遇害的噩耗。
原来,高某借钱遭拒后,不满的高某又给王思琪的母亲拨打了电话,王母则要求高某不要再骚扰王思琪,电话中二人发生争吵。
法院审理查明,挂断电话后,高某戴着鸭舌帽、眼镜,揣着刀来到安达市的王家附近蹲点。监控显示,高某在王家徘徊约半小时左右,王母外出回家进入单元门。3月8日晚21时8分,高某尾随其进入单元门,在确认了对方就是王母后,高某持刀行凶。一分钟后,高某走出单元门,搭乘出租车离开。
行凶后,高某将衣物、帽子、眼镜等丢弃,并打车逃往黑龙江省大庆市。抵达大庆市后,高某来到当地公安局自首。3月9日,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2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鉴定,王母系生前被带刃刺器多次刺击胸部及头部,造成心脏破裂、肺破裂、肝破裂失血合并颞骨粉碎凹陷性骨折,硬脑膜破裂及脑组织挫碎死亡。
记者注意到,公安机关的《鉴证书》显示,王母头部创口1处、颈部创口4处、胸部创口约17处、四肢创口1处。
9月19日,王思琪在接受采访时,声音止不住哽咽颤抖,“我妈妈还不到50岁啊,她平时是一个特别乐观开朗的人。”王思琪告诉记者,其母亲身上被捅了数十刀,集中在头部、颈部与胸部。“他真的是蓄意谋杀,每一刀都在要害部位。”
“自从母亲出事,我感觉就像天塌了一样。”王思琪告诉记者,“现在一家人精神状态都十分不好,父亲病倒,家中还有个未成年的妹妹。”
家属不服一审死缓判决申请抗诉
此案一审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8月30日宣判。
判决书显示,高某持尖刀捅刺王母胸部、头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高某认为系王母导致其与前女友分手,遂心生怨恨,并伺机报复,在王母居住的小区等待、尾随被害人,持事先准备的致命凶器尖刀连续捅刺王母要害部位,致王母当场死亡,系预谋杀人,其实施杀人行为时犯意坚决,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较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高某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限制减刑。
法院一审判决,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高某限制减刑。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王思琪一家并不认可。王思琪告诉记者,“多年来,我们一家人都生活在恐惧中,不知道哪一天高某会再次找上门来。在杀害我母亲后,高某始终没有表达过歉意,就在庭审现场竟然还在笑。”
9月19日,王思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已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这份刑事抗诉申请书认为,高某犯罪预备充分,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头脑清醒,思路清晰,在捅刺了第一刀后,王母当即就仰面倒下,失去反抗能力,高某并未罢手,紧接着向其身体要害的头部、胸部、颈部等多处捅刺数十刀,导致王母当场死亡。
抗诉申请书提出,高某系预谋杀人,其实施杀人行为时犯意坚决,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高某自首和认罪认罚只是为了减轻刑事责任,并非真诚悔罪,且判决对自首情节认定错误。高某是在知晓一切法律后果的情况下仍选择实施杀人行为。同时在杀人后,高某曾在小区踱步,经过冷静分析,得出自首可以减轻刑事责任的结论,因而才去自首。
王思琪表示,认罪不是“免死金牌”,高某已被一审法院认定犯故意杀人罪,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我们一家的诉求就是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请求法院依法判处他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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