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执法人员划破路边电动车防雨棚”的视频引发关注,有网友称,事发地为重庆市梁平区。9月1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重庆市梁平区区委宣传部新闻科获悉,视频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执法行为不符合规范,相关部门已对涉事执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视频画面显示,一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用小刀连续将两辆停在路边的电动车防雨棚划破,该工作人员的制服背部印有“综合治理”字样。
重庆市梁平区区委宣传部新闻科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8月16日,梁平区启动为期3个月的城区交通综合治理,其中就包括对非机动车加装篷伞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治理。视频中,执法人员隶属于梁平区城区交通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小组,其将电动车违规加装的篷伞划破后实施拆除的执法方式简单,影响了执法形象。
中国政法大学解志勇教授表示,执法人员划破防雨棚的行为并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做到合法、公正,同时也要做到文明、规范。涉及民生福祉类的事项,尽量以有人情味、有温度的方式处理,提升社会和谐度。就此事来看,执法人员首先应当对加装雨棚的群众进行劝导、说服,或在特定的场所,用专门的技术装备去进行拆卸,尽量让群众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若对方不配合,再根据当地相应的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置。“强硬执法,反而会引起群众抵触情绪。”解志勇称。
给电动车自行车加装雨棚为什么不合法?新京报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国内多地交通部门曾发布禁止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的通知。其中,重庆市一地在今年6月就电动自行车禁止加装雨棚一事进行回应。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文称,根据近年来全国电动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电动二轮车加装雨棚导致的交通事故率占比较大,其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二轮车加装雨棚后加大了车辆的空间,容易造成剐擦。二是二轮车加装雨棚后风阻加大,遇到突发大风恶劣天气容易造成驾乘人员摔倒。
该回应还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电动车加装雨棚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巡警可以据此予以纠正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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