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成都青羊区春天花园小区的业主近日向红星新闻报料,在准备给自家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时,被小区物业的电工要求私下给3000元/个的安装费用,这让当事业主感到不解与反对。而记者暗访时,对于该笔收费,当事电工直接回应是为了赚“差价”。
红星新闻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不是个案,多位新能源车主表示曾遇到类似情况,收费从3000-8000元不等。与此同时,曾有业主因被收取5000元服务费而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物业公司败诉。
对此,成都市住建局表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需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及负面行为清单》,依法依约积极配合居民个人、供电企业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不得无故阻挠,不得擅自设置“门槛”,不得收取无实质性服务内容的费用。
小区地下停车场
安充电桩先交安装费?
暗访:电工称为赚点“差价”
春天花园小区位于成都青羊区百卉路12号,小区紧邻杜甫草堂及浣花溪公园,建成于2000年左右。9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了解到,3年多前安装充电桩的业主并未被额外收费,为何如今却要收费呢?
当天,记者以业主身份来到小区物业中心。得知记者想要安装充电桩,物业经理让记者直接联系物业电工林师傅。接着,记者跟随林师傅来到负一楼停车场了解车位安装充电桩情况。林师傅表示,由于小区公区电容不足,有许多业主需要安装充电桩,因此一个多月前,物业从小区变压器单独拉了一根专线到停车场,设了12个电表,可以安装12个充电桩,人工加上材料费总计花费2万余元,平均每个1000多元。而关于为何要每个表要收取3000元,其称是为了赚点“差价”。不过,其称目前缴费安装的业主很少。
单独拉的线
对此,小区物业赵经理表示,因为小区电容不够,有业主曾建议小区增加变压器以扩容,但扩容需要几十万元,“没有新能源车的业主肯定不同意。”所以才想到拉专线的办法。对于电工收取到的钱,都将交回物业公司。
记者从另一位电力从业人员处了解到,若地下停车场的电容不足,的确可以从高压配电箱重新接线解决问题。
住建部门介入
物业:将不再对业主收费
据了解,按照常规流程,业主在小区安装自用充电桩时需要物业公司签署《安装充电桩同意书》后,才能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而物业的“收费项目”往往就出现在这里。
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物管处了解到,安装自用充电桩在满足车位、电容以及消防安全后,可以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配合来安装。”在确认符合安装条件后,物业再在给供电公司的报装申请表上签署小区管理单位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在配合居民个人、供电企业等开展充电桩建设、管理中“不得收取无实质性服务内容的费用”,若确有实质性服务,“需要经过大家同意。”
因老小区以前未对充电桩预留足够的电容量,因此安装充电桩的确可能会挤占居民用电,目前可以通过增容以及引入第三方来进行智能调配、统建统管,但这些都会涉及资金问题,需要一定数量的业主同意。
春天花园小区
对于春天花园小区安装充电桩要收费的问题,记者致电属地青羊区住建局物管科了解到,电容足够,且同时满足车位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物业公司应配合业主进行安装,若物业以电容不够予以拒绝,要先确认电容是否足够,并非物业一方说了算,物业公司需将供电部门的检测报告进行公示。
对此,据物业经理介绍,小区并未专门进行过电容检测,仅供电公司来安装充电桩时会进行测算,表示“现在还算能满足。”没有进行检测,因此也谈不上公示问题。
青羊区市场监管局价检科工作人员表示,《四川省定价目录》内的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定价目录外的项目属于市场定价。安装充电桩的设备费、增容费或者是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等并未在定价目录内,因此实行市场定价,该工作人员建议业主以实际情况向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小区物业赵经理表示,9月15日住建部门已与其联系,告知拉线行为并非扩容,物业公司无权收费。接下来,物业将不再对业主收费。同时,其表示该拉线的成本为2000元左右,并非电工所说的20000余元。
小区停车场内的充电桩
收费并非个例
有物业因收费遭业主起诉
记者了解到,安装充电桩被物业收费并非个例,多位新能源车主表示曾遇到类似情况,收费金额从3000-8000元不等。物业给出的名目众多,包括扩容费、设备费、材料费等。期间,部分车主无奈选择了缴费。不过也有业主对此提出了反对,甚至提起诉讼。
此前,红星新闻就曾报道,市民聂先生于2022年准备在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时被物业要求缴纳5000服务费,双方因此闹上了法庭。对于收费,物业公司表示,小区电容量有限;物业对充电桩、变压器等设备的巡查维护已超出物业合同约定的范围,增加了人力、物力成本。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在自有车位安装充电桩,是业主提升专有部分使用价值,是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对于业主的申请,物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协助,未经专业机构认定,不得主观地以电容量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拒绝。安装充电桩是业主更好利用专有部分的合理需要,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有权合理利用公共配电容量、公共管道井等。而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及安全保障是物业应尽的义务,在双方未自愿达成增值服务协议的情况下,物业无权以交纳额外服务费作为出具同意安装证明的前提条件。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聂先生出具了《同意书》。
近日,记者随机走访成都近10个小区了解到,部分小区此前确存在收费行为,不过目前均已取消收费。其中一小区物业表示,去年还在收费,6000元/个,“那是以前政策还没有出来。”现在,业主只需携带车位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充电桩功率照片,即可到物业处申报。
此外,高新区一小区的物业也表示,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小区安装充电桩需要8000元/个,去年市住建局及市经信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加快推进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通知》后,便不再收费,“之前收费的,该退的都退了。”
成都下发通知,提出物业供电企业等不得收取无实质性服务内容的费用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要求业主缴纳所谓的充电桩安装费,此前若有业主因此缴纳了类似费用,由于收取该费用没有法律法规也非双方约定,因此属于不当得利,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或收取该费用者予以返还,当然,若其中含有劳务费用则应根据双方约定予以结算。从现有情况来看,该小区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物业不得擅设“门槛”
涉变压器增容小区,收费标准需与业主共同决定
据悉,2022年9月1日,为解决当前既有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成都市住建局与市经信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及负面行为清单》,依法依约积极配合居民个人、供电企业等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活动,不得无故阻挠,不得擅自设置“门槛”,不得收取无实质性服务内容的费用。
若小区业主共同决定通过开展变压器增容的方式解决充电桩安装需求的问题,在授权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增容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业主共同决定的收费标准等事项代为收取增容费,收取的增容费需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否则,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增容费。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委托,开展充电设施运维服务的,应当与委托人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运维服务合同,明确服务事项、内容、质量要求、收费标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通知》同时提到,市住建局、市经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供电企业配合居民个人、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区县住建部门、经信部门履行协调、调查处理等职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负面行为“零容忍”。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