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
安庆太湖通报3起典型案例
1.太湖县人民法院寺前法庭原工作人员鲁展招犯赌博罪问题
2014年春节期间,鲁展招通过召集相关人员以扑克牌“炸金花”的方式进行赌博,并从中收取一定的台费和“吃红”。
2019年4月,大观区人民法院判决其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19年8月,鲁展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百里镇中心学校教师方李明参与赌博问题
2017年5月,方李明在百里镇某家具店以斗地主的方式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2019年12月,方李明在百里镇某超市以打太湖麻将的方式赌博,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收缴赌资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方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江塘乡龙山村党总支委员王节焱参与赌博问题
2022年7月,王节焱与他人在江塘乡龙山村某超市一楼赌博,被给予罚款并收缴赌资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王节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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