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中院一审宣判“人贩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判处死刑

贵阳中院一审宣判“人贩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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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

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等来了法院的判决。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1993年1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拐走;同年8月,两人又在遵义将小B和小C兄弟俩拐走;1994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D拐走;1995年7月,两人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E和小F兄弟俩拐走;1995年冬,两人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拐走;1996年7月,两人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H和小I姐弟俩拐走;同年10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拐走;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小K拐走。

上述11名儿童最终被不同的中间人卖到了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报警。杨妞花于2022年找到贵州警方,并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华英抓获。

该案于2023年7月14日,在贵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轮到杨妞花发言时,她突然起身,当场下跪,哭着请求法庭重判余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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