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覆灭记背后:一主犯开越野车接送人员并放风,另一主犯名下拥有两家公司

“摸金校尉”覆灭记背后:一主犯开越野车接送人员并放风,另一主犯名下拥有两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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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因犯盗掘古墓葬罪,席某和尤某被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2个月。

4年前,席某、尤某两人曾先后一起参与两次盗墓行动,其中位于甘肃靖远县境内的古墓葬系隋唐时期墓葬群,为甘肃白银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另一处被盗古墓葬位于安徽淮北,经鉴定为汉代时期古墓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席某和尤某被判刑之前,其余参与盗墓的相关人员已分别获刑。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两起案件相关司法文书中获悉,在两起盗墓案的主犯中,一人开着猎豹越野车负责接送人员并提供资金支持;另一主犯名下拥有两家公司,注册资本总计超4000万……

图据靖远县人民法院

两人参与盗掘甘肃隋唐墓葬群

主犯开猎豹越野车接送人员并放风

席某和尤某都是“60后”,均为河南驻马店市人。

据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8月,胡某出资购买盗墓所用工具,驾驶名下一辆猎豹越野车,拉上陶某从安徽省蚌埠市出发,后来又先后将黄某、刘某以及席某、尤某接上,前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大芦乡大芦村。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盗掘当地的霍家半川古墓群。

公开资料显示,霍家半川古墓群是隋唐时期的墓葬群。2014年7月4日,甘肃白银市人民政府将该墓葬群列为白银市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按照事先计划,一伙人在靖远县城一旅馆住下,傍晚时分,在黄某的组织和带领下驱车来到大芦镇大芦村,对霍家半川古墓群进行盗掘。6人分工明确,胡某提供盗掘工具、开车接送并放风,刘某、黄某负责探测定位主墓室位置,陶某、尤某、席某负责挖掘盗洞。经过3个夜晚的土工作业,一伙人终于撬开墓室青砖进入室内。

不过,几人进入墓室后才发现该墓室之前已被盗掘过,未盗得文物,随后将盗洞简易封堵后离开现场。

后来,经靖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勘验:霍家半川墓群主墓冢封土南侧被掘开一孔洞,盗洞口径为50cm×100cm,深度约为7m,盗洞已通至墓室;此次盗掘行为已严重破坏霍家半川墓群的本体,对墓群中主墓冢的历史风貌、墓室青砖的烧制技艺载体、墓室设置的艺术形态以及墓室砌筑的建筑科学依据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司法文书显示,主犯胡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离开甘肃后,席某和尤某又受另一伙盗墓人员邀约,参与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的一处汉代古墓葬进行盗掘。

盗掘安徽另一汉代古墓葬

主犯名下两家公司,注册资本超4000万

位于安徽淮北的这处古墓葬,是当地在修建公园时意外发现的。

司法文书显示,2019年4月左右,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在卧牛山修建公园的过程中,挖掘出一处疑似墓道。知晓这一消息后,张某、王某、董某等人对该疑似古墓葬进行实地考察并商议盗掘事宜。

2019年9月初,王某、苗某出资购买了盗掘古墓葬的工具,并纠集黄某、赵某等人对该处古墓葬进行盗掘,黄某又联系尤某、席某参与。期间,他们在淮北市杜集区徐庄村附近租住一民房,采取白天休息、夜晚挖掘的方式实施盗掘,席某、尤某等人利用盗墓工具负责挖掘盗洞、运输墓土等。同年9月25日,东窗事发,部分嫌疑人被抓获,警方依法扣押了塑料管、鼓风机、水管、抽水泵、电瓶、锤子等作案工具。

后经鉴定,该处被盗掘的疑似古墓葬系汉代时期古墓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司法文书显示,主犯王某1967年出生,系河南当地两家畜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王某名下这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总计超4000万。王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一审获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2月落网的席某是这两起盗掘古墓案中最后一个落网的人。席某落网时,盗墓同伙尤某因安徽盗掘古墓一案正在监狱服刑,5月23日刑满释放,第二天又因牵扯此前参与甘肃靖远县盗掘古墓一案被刑事拘留。

6月,甘肃省靖远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5000元;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尤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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