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9月15日晚间公告,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当日均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和柯少彬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柯少彬立案。
公告中并未提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信息,不过在今年初,*ST太安披露公司及柯少彬等人曾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提及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年初曾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今年1月13日晚间,*ST太安披露公司及柯少彬等人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ST太安以改造智能生产线的名义,与汕头某公司签订多份智能设备定制合同,并向该公司累计转账2.28亿元,上述资金最终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使用,公司未实际改造智能生产线。
2020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公司以药品采购的名义,向广东、辽宁的4家药企累计转账1亿元,上述资金最终被转至太安堂集团账户,公司未实际采购药品。上述行为构成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2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9%。
深交所据此对*ST太安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ST太安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柯少彬等多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7月18日晚间,*ST太安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提到,太安堂集团作为*ST太安的控股股东,在2019至2021年期间,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太安堂集团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2亿元。经查,上述事项未经*ST太安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也未按规定告知*ST太安及时进行公告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控股股东违规占资4.92亿元未归还
因2022年度净利润为-8.23亿元,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ST太安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还因触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等情形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另外在8月9日,*ST太安收到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以及申请人关于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向汕头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件。
*ST太安表示,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9月4日,*ST太安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后,依法向法院提交重整及预重整的正式申请。截至9月15日收盘,*ST太安已经连续3个交易日涨停。9月14日晚间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的金额为4.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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