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女硕士专业多两字失报考资格,社会招录不能刻舟求剑

评论丨女硕士专业多两字失报考资格,社会招录不能刻舟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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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录更新存在滞后的前提下,地方的招录工作不妨灵活一些,更注重对报考者实际专业内容和能力的考察,而非仅仅死抠专业字眼

近日,小贺向媒体报料称,自己在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而被认定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核。

据报道,小贺本来要报考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岗位,岗位专业要求是法律类,包括“法律、法律、法律硕士”,而自己的专业,却是“法律领域法律硕士”,多了“领域”两个字而不在专业目录中,因而无缘此次招考。

↑小贺未通过资格审核

仅仅因为两字之差,就关上其报考的资格大门,是否过度死板了?

当地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经严格比对,小贺的专业不符合“法律类”的要求。但事实上,所谓的不符合专业要求,只是名称不符合。小贺所学习的专业,是实打实的法律类专业,并且从北京师范大学拿到了毕业证书,不是出自什么野鸡大学。

明明专业对口,只因专业名称差异,导致报考单位不认,小贺难免会觉得很委屈。对招录单位来说,只是少了一个报考者,但对于考生而言,这意味着错失了一次重要的机会。

我们知道,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招考,都有严格的专业限制。在报考人数众多的前提下,严格对照专业目录筛选,可以避免灵活度太大产生猫腻,这也是保障考试公平。

但必须强调的是,对考编设置专业门槛,最核心的目的是为了快速筛选人才,保证报名者有岗位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小贺所学的专业,既然有正当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证明,就应该纳入招考的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多了字,不匹配,不是小贺的问题,而是招录工作所依据的专业参考目录有待更新。

换个角度看,为了保证考试公平,采用一刀切的做法,将有专业能力,但专业名称不匹配的报考者拒之门外,这种僵化死板的做法,是否在制造新的不公平呢?

当地招录依据的《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也提到,“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不统一,每年都有新设专业,本目录无法全面涵盖”。所以,在目录更新存在滞后的前提下,地方的招录工作不妨灵活一些,更注重对报考者实际专业内容和能力的考察,而非仅仅死抠专业字眼,刻舟求剑。毕竟一刀切的话,除了让报考者感到不公,也可能错过一些适合岗位的人才。

近年来,随着科技向纵深发展、高等教育办学的深入,中外高校新兴学科、融合性学科越来越多。对于这一重要变化,社会面的招录应当关注并跟上这一必然进程,真正与时俱进。即使不能实时更新专业目录,也可以保持一定的弹性,避免资格审核过于死板。

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公平公正是底线要求。而公平公正的基本含义就是,让考生都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所以,要保障人才遴选的公平,招录工作就不能僵化死板。刻舟求剑,搞一刀切,只会把人才筛选变成死抠专业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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