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将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台胞在闽定居落户“愿落尽落”,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社会面“使用起来一样方便。”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对外公布,从闽台应通尽通、落实惠台举措、深化民间交流三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
罗东川介绍,福建是全国唯一试点开展高校单独对台招生考试、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生的省份。目前,福建已经开放36所高校对台招生,在福建就读的全日制台生占到全国的1/6。同时,福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45项,累计吸引台青、台湾银发族以及其他年龄段台胞来闽实习、就业创业超过4万人。
根据《意见》,福建将进一步支持台湾学生来闽求学研学,特别是对台胞子女在闽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进一步支持福建高校和科研院所扩大招收台湾学生规模。同时,支持在闽各类企业特别是台企聘用更多台湾员工,加大在闽职业学校招聘台湾教师力度,鼓励台湾地区医师按规定在闽执业,逐步扩大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闽从事律师职业的执业范围。
罗东川表示,对于来闽的台胞台企,福建将推进落实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畅通台胞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和保障性住房申请等渠道,依法依规将在闽台胞纳入大陆社会保障体系。取消台胞在闽暂住登记,台胞在闽定居落户实现“愿落尽落”,扩大台湾居民居住证身份核验应用范围,努力实现台湾居民居住证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在社会面同等便利,“就是使用起来要一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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