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相关情况。
会上,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介绍,中央台办、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福建省在研拟《意见》过程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结合福建对台工作基础,确保在各领域、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
一是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近年来扎实推进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意见》进一步提出推动闽台基础设施应通尽通,探索厦金合作共建基础设施模式,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台开放格局,鼓励两岸产学研企共同制定行业共通标准等系列政策措施,让台胞台商往来福建更便捷,在福建发展更顺利。
二是在落实惠台利民方面迈出更大步伐。《意见》充分吸收了这些年来已实施的有效的政策措施,立足福建出台更大力度、更为开放的同等待遇政策,比如: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扩大直接采认台湾职业资格范围;为台湾农渔民在用地、融资、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支持金门、马祖居民在厦门、福州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待遇;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等。
三是在深化民间交流方面迈出更大步伐。福建与台湾具有宗亲、乡亲、姻亲、民间信仰等方面的深厚渊源。《意见》进一步提出发挥泉州、漳州闽南语地区台胞主要祖籍地优势,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开展与澎湖融合发展实践;支持龙岩、三明发挥客家祖地优势,创新两岸客家文化交流;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寻根谒祖等活动;鼓励两岸同胞共同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
潘贤掌表示,通过《意见》的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两岸一家亲 、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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