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粮油企业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因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违规,上交所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对东方集团和时任东方集团董事长孙明涛予以公开谴责。
上述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东方集团披露,拟以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4.5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预案。2023年3月,东方集团披露,截至2023年3月24日,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09%,使用资金总额为100.16万元,仅为公司披露的回购金额下限4亿元的0.25%。
另经核实,针对本次回购事项,上交所曾于2022年9月30日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时根据披露的回购计划履行回购义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认为,东方集团未按已披露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且经监管督促,仍未及时履行回购义务,实际回购金额仅占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0.25%,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责任人方面,时任公司董事长孙明涛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及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股份回购方案制定、公布和实施,在股份回购事项中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最后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东方集团和时任董事长孙明涛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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