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仓山滨海橙里小区业主向媒体报料称,5日晚暴雨突降,小区地下车库积水,有业主要下楼挪车,但物业楼管却以“地下车库刚刚放置防洪板,车出不去”为由,拒绝业主挪车。小区所在社区的书记称,超过200辆汽车泡在地下车库的积水中。
↑车库已被积水完全灌满。
客观上说,暴雨天气下,小区车库被淹的现象近年来已并不罕见,其背后确实存在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此事中,业主和物业的争执点主要在于物业曾拒绝业主挪车,这是否在人为上增加了车辆被淹的风险?
据报道,当晚9时左右,就有不少人在业主群里说要下楼挪车,物业楼管以“地下车库刚刚放置防洪板,车出不去,防洪板没有领导指示不能撤”为由,拒绝业主下楼挪车。潜台词是否可以理解为,车能不能挪得领导说了算?这句话放在不同的语境下理解,会有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比如,防洪板作为防洪设施,当然不能随便撤。但如果在车库灌水还不严重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机应变撤掉防洪板,方便让挪车的业主把车辆转移到安全地带,这显然就值得商榷了。
不管如何,业主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理应有优先权。一句“没有领导指示不能撤”,就彻底堵住了业主挪车自救的可能性,这说不过去,甚至让人读出了几分“官僚主义”的意味。退一步言之,业主聘请物业是来为自己服务的。紧急时刻,业主挪车自救如果还要看物业领导的脸色,这给人角色错位的即视感。即便说,在当时情形下,挪出来的车辆可能也无法百分百“保全”,但能不能挪和挪了有没有用,是两回事。因为前者直接剥夺了业主的选择权利。这种做法,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都可以说是物业服务的大忌。
当然,物业方面也似乎有自己的苦衷。比如,物业相关人员称,当晚小区外围已经发生雨水倒灌,进入地库挪车存在危险,且外围道路已被淹没,车辆难以开出。这个说法即便成立,也不能回避一个现实问题——为何在雨水倒灌前、在还可以安全挪车的情况下,物业未能通知业主及时挪车?
“21点多的时候楼管还称车库只是部分被淹,情况可控,23点时才通知水倒灌,车来不及挪了”“当晚发现车库守不住时,小区居民还是有机会将车辆挪出地下车库的。但现场无人指挥,不少车辆停在车库通道的斜坡上,以致车库内的车辆全被堵住”……业主的这些说法应该得到回应。
物业作为管理方,收取了地库物业费或停车费,对地下车库负有一定的管理义务,遇到特殊天气,提前准备好应急设备,及时提醒业主将车辆等财物移出车库,避免损失发生及扩大,这是应尽的义务。可现在,一边是拒绝业主自救挪车,一边却未能避免损失的发生,乃至可能还扩大了损失,业主自然心存不满。因此,面对200多辆车被淹的一幕,物业方是否尽到了该尽的服务义务,又到底该承担怎样的责任,仍需要拿出直面的态度,相关部门也不妨及时介入协调解决争议。
从更大范围来看,此事也是一种提醒。当前极端天气越来越多,地下车库也越来越普遍,城市需要有效提升地下车库等城市低洼场所的应急、防灾能力。同时,物业企业也应该有针对性地增强相关能力建设,在特殊情况下,尤须多些服务精神,千万别想当然地剥夺业主自救权。
积极凝聚所有业主防灾救灾的合力,才是真正该做的。否则,既无法真正维护好业主的权益,也将令自己陷入被动。在当前物业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像暴雨天等极端情况下能不能尽最大努力减少业主的损失,俨然已成为考验物业能力的一个标志性场景。有志于赢得更大市场和更好口碑的物业企业,都应该重视这方面的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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